蒙自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相关要求,为更好地服务不动产权利人,进一步推进蒙自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为滇南中心城市蒙自核心区建设服务。
二、机构名称
蒙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实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市土地、房屋、林业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拟定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负责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招聘
(一)招聘名额
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全部为编外人员,共10名。
(二)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无违纪违法记录;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
5、专业:国土管理类、测绘测量类、信息系统与信息服务类、档案管理方面的专业。
6、应聘人员需五官端正,男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155cm以上。
(三)报名材料要求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四)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6日8:30一2017年5月5日17:30
(五)报名地址及电话
蒙自市天马路23号蒙自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三楼) 0873-3724752。
(六)招聘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七)考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录取方式
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前10名,体检政审合格后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九)录取后工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待遇2000元/月,转正后工资4000元/月(含五险)。
蒙自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