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卫计局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
卫生监督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经元谋县卫计局批准,元谋县卫计局卫生监督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编制外合同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3人。
二、招聘条件
面向元谋县辖区户口非在职在编人员招聘,招聘对象要求符合以下条件:
(一)国家全日制中专(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三)专职协管员在同等条件按以下条件顺序确认:1、有办公室工作经历优先;2、学历高者优先;3、熟练计算机者优先;4、医学类院校毕业者优先;5、退伍军人优先。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元谋县户外公开栏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5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元谋县卫计局卫生监督所办公室(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原老人大院内)。
2、咨询电话:0878-6037585、13769262855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元谋县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
(2)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8张。
(3)无犯罪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三)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和优先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四)招聘体检
2017年5月14日前由元谋县卫计局卫生监督所组织拟聘人员到元谋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应聘人员中按招聘条件递补。
(五)招聘考察
2017年5月17日至21日,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掌握拟聘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从应聘人员中按招聘条件筛查递补。
(六)招聘公示
2017年5月21日至27日,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户外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招聘手续
2017年5月31日前应聘人员确定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一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6月1日正式上岗。
(八)招聘待遇
人员工资:月保底工资1600元,绩效考核奖励性工资每月300元;招聘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招聘事项
本公告涉及的相关事项由元谋县卫计局卫生监督所负责解释。
元谋县卫计局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代章)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