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公安消防支队财务会计招聘公告
红河州公安消防支队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财务会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性质
协助支队后勤处从事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资金安全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执行消防部队各项管理规定。
二、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单位管理。
2.为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毕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会计初级或以上职称的优先,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3.年龄在30岁以下,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不良嗜好,无传染病、慢性疾病。
三、工作地点
红河州公安消防支队(蒙自市银河路南段延长线)。
四、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6日至6月9日
五、岗位待遇
执行国家机关8小时工作制,节假日正常休息。试用期(3个月)发给基本工资,试用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从优,单位提供一日三餐,不提供住宿。
六、报名办法和途径
1.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红河州公安消防支队财务会计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扫描件各一份发送至ruixianha@qq.com邮箱。
2.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红河州公安消防支队财务会计招聘报名表》到红河州公安消防支队二楼后勤处财务科报名(联系人:薛晓斌,联系电话:0873-3790539,地址:蒙自市银河路南段延长线)。
报名结束后,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参加面试,具体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