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笔试加分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部六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红河州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红河州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分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部六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执行。
二、报考南部六县限制本县户籍且符合《红河州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加分选项的人员,为本次考试拟进行笔试加分人员。
三、考虑到考生在送交加分相关材料往返过程中的安全和成本问题,考生在资格复审前不需再将相关加分材料送交红河州人社局,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报送。相关加分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将在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确认,如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加分。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