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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日期:2017-06-18] 来源: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共迪庆州委组织部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迪组通〔2015〕45号)以及《关于申报2017年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的通知》(迪人社〔2017〕30号)精神,结合《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要求和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2名公务员。

州住建局财务室会计1名,州住建局稽查法规科工作人员1名。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迪庆州所属县、乡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团结同事,清正廉洁。

2.必须是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县及以下基层的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遴选岗位要求:

(1)州住建局财务室会计岗位主要从事住建系统会计和统计工作,需具备丰富的基层工作经历和会计业务知识,能熟练掌握和应用基建、工程会计业务。要求报考人员职务级别为科员,有会计从业资格以及5年以上基层基建、工程会计工作经历,熟悉电算会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经济学及经济贸易与管理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

(2)州住建局稽查法规科工作岗位主要从事住建系统的法制建设和管理工作,需具备丰富的基层工作经历,熟悉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议案提案的督查督办等工作,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处理公文。要求报考人员职务级别为科员,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

5.熟悉党政机关工作流程,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及迪人社〔2017〕30号的其他资格条件。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与刑事、纪律有关审查的公务员以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回避的公务员,不得参加遴选。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年6月23日9:00至17:30(正常上班时间),香格里拉市康珠大道147号,报考人员需到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现场报名,遴选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现场报名需提供: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迪庆州2017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式2份(此表请从本网站下载,表格上粘贴个人照片,报名资格审核后考生、资格审核单位各执一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本人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后加盖公章;

4.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迪庆州2017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

6.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白底照片2张(背面写姓名)。

资格初审:

由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告知考生本人(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业绩评价分(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笔试由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一般不低于3︰1(最低不得低于2︰1)的比例组织笔试。试题由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命制,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业务素质及实践操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资格初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考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6月2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须于6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0877-8222822)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州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dq.xxgk.yn.gov.cn公布。

2.面试。面试安排在笔试之后进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3(最低不得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电脑应用水平以及文字功底的综合素质,采取当场评分方式进行。因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仍无法补足缺额,可进行差额、等额面试。面试的总成绩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3.经历业绩评价。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州住建局根据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职位匹配度、工作业绩三大部分确定工作经历业绩评价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业绩评价分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业绩评价分分别占40%、40%和20%),并通知本人。

(三)组织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选,报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查核准,各岗位排名第一的考生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

若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调人员名单,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核准后,在州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dq.xxgk.y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四、具体要求

(一)公开监督。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州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dq.xxgk.yn.gov.cn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

(二)严肃纪律。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或不具备遴选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监督。对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组织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州住建局办公室或州纪委第三纪工委反映。州纪委第三纪工委负责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注意事项。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发现重报、多报岗位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资格;②此次公开遴选岗位的开考比例为3:1,即岗位的报考人数(指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岗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个别特殊岗位若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放宽至2:1,若仍达不到2:1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削减或取消遴选岗位计划;③因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遴选计划不能参加考试的将电话通知考生,不在另行公布;④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请直接向迪庆州住建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遴选职位表》。

附:

1.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3.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4.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经历业绩评价表

5.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6.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3月修订)

7.体检表

公开遴选附件(点击下载)

联系方式:8222822、8230086

监督电话:8222608、822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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