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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楚雄州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招募公告

[日期:2017-07-01] 来源:大姚公众信息网

2017-2018年度楚雄州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最新公告)

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青联〔2016〕11号)》和《省项目办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的通知》(云志项办通〔2017〕3号)要求,经楚雄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州项目办)积极争取,今年楚雄州将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现将我州新招募2017—2018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募岗位

新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安排在乡镇基层岗位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方面承担党政具体工作;另一方面协助做好基层共青团建设和做好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三、招募人数

2017-2018年度楚雄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总名额为330名。其中:延期264名(不重新招募),新招募66名。截至2017年6月30日,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州项目办统计各县市可新招募名额具体分布情况如下:楚雄市2人、双柏县9人、牟定县6人、南华县3人、姚安县2人、大姚县7人、永仁县4人、元谋县19人、武定县7人、禄丰县7人。

四、招募条件

(一)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所列)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二)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为基本条件,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或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录用。

(三)政治合格、综合素质好,在校期间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五、服务期限

2017—2018年度志愿服务期为1年,时间从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服务单位和志愿者达成继续服务意向的,可经县项目办报州项目办申请办理延期,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六、报名材料

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荣誉证及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二寸像1张,到团县委办公室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

七、招募流程

(一)预报名。6月30日前,县项目办对本县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详细梳理,按要求开展岗位申报等相关工作,对有服务意向的大学生做初步了解掌握并接受预报名。

(二)现场报名。7月1日至7日,有服务意向的大学生到团县委办公室现场报名,填报《2017-2018年度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核。县项目办收到报名资料后,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严格审核资格条件等报名信息并全面考察其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生理心理健康等情况。

(四)笔试面试。7月中下旬,由州项目办统筹,统一命题,统一时间,分县市组织考试(考点和时间另行通知),统一阅卷。笔试内容包括西部计划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精神、基本素质能力、心理健康水平、逻辑与表达能力等方面。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县团属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团属媒体进行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县项目办根据实际确定合理比例组织报考本县服务岗位的大学生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当前可新招募志愿者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应通过本县团属媒体公布。

(五)体检。拟录用的西部计划志愿者,由县项目办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内容参照《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执行。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将及时进行调换补录。最终被录用的志愿者体检费由县项目办在州级补助经费中报销,因身体原因没有被录用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六)定岗。志愿者的服务岗位,由县项目办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及本县志愿服务岗位空缺情况,进行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视为自动放弃志愿服务资格。

(七)公示。定岗结束后,县项目办通过团属媒体,对拟录用的新招募志愿者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州项目办汇总名单报省项目办和全国项目办审核。

(八)岗前培训。拟录用名单审核通过后,由县项目办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九)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培训结束后,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和志愿者之间,按要求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十)报到。录用志愿者必须于8月1日前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

(十一)补录。县项目办根据本县市西部计划实际情况,确定合适规模建立本县市报名大学生信息库。在8月底前,州项目办根据未报到的人员和流失人员情况,组织各县市项目办对空缺岗位进行补录。县项目办从本县市信息库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政策待遇

(一)生活补助:按照每人每年2.5万元的标准对志愿者进行补助,补助经费包含志愿者生活补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用人单位为志愿者安排住宿。

(二)志愿者在岗服务期间,按规定参加服务地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由县项目办协调统一缴纳。

(三)政策优惠: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2.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2年内可报考我省面向“四项目人员”的定向招录职位。具体政策参见当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

九、联系方式

共青团大姚县委:0878-6222905

十、联系地址

大姚县政务中心综合楼116室(共青团大姚县委办公室)

共青团大姚县委

201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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