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2017—2018年度云南省大学生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招募公告
根据《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青联〔2016〕11号)和省项目办《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的通知》(云志项办通〔2017〕3号)及团市委相关要求,经县项目办积极争取,今年我县将继续实施2017—2018年度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募人数
永德县2017-2018年度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新招募名额为26名。
三、招募岗位
新招募的志愿者突出基层服务导向,服务岗位90%在乡镇及以下单位。最终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依次招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3名,德党镇人民政府1名,永康镇人民政府3名,小勐统镇人民政府2名,勐板乡人民政府5名,大山乡人民政府3名,崇岗乡人民政府1名,亚练乡人民政府1名,班卡乡人民政府2名,乌木龙乡人民政府2名,大雪山乡人民政府3名。
四、招募条件
(一)永德县户籍。
(二)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四)具有志愿服务精神,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志愿到基层一线服务;
(五)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顺利完成服务工作;
(六)有志愿服务经历或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大学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情形不符合志愿者选拔条件的人员。
五、报名材料
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荣誉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二寸像2张,到永德团县委办公室报名,填写报名表。
六、服务期限
2017—2018年度志愿服务期为1年,时间从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服务单位和志愿者达成继续服务意向的,可经县项目办报市项目办申请办理延期,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至7月10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相关证件到永德团县委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填报《2017-2018年度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核。县项目办收到报名资料后,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严格审核报名信息并全面考察其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生理心理健康等情况。审核合格后,由县项目办在初审意见栏中填写审核意见。
(三)笔试面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我县项目办将根据市项目统一命题及时间安排,组织考试,时间暂定7月中旬,考试具体时间及考试有关事项以永德县项目办通知为准。笔试内容包括西部计划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精神、基本素质能力、心理健康水平、逻辑与表达能力等方面。
2.面试。面试在市项目办指导下开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时间暂定7月下旬,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以县项目办通知为准。
(四)体检。根据拟录用岗位属地,由县项目办组织统一体检,体检内容参照《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县项目办将进行调换补录。最终确定录用的地方项目志愿者体检费由用人单位报销。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根据体检结果,在“永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永德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公布拟录用志愿者名单。名单公布3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该名单将报市项目办、省项目办和全国项目办审核。
(六)岗前培训及签订服务协议。拟录用名单审核通过后,由县项目办组织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并签订服务协议书。完成协议签订的人员将正式被录用为201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永德县志愿者。
(七)报到。录用志愿者必须于8月1日前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
八、政策待遇
(一)生活补助。志愿者服务期间可享受1500元/月的生活补助,同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由县项目办协调统一缴纳。用人单位为志愿者安排住宿,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二)优惠政策。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后,可以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报考“四项人员”岗位或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并在研究生招录考试中享受加分政策和优先录用待遇。志愿者考核合格,期满1年及以上的,计入工龄。
报名联系人:杨洪
联系电话:0883-5220773
永德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