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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保山市昌宁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简章

[日期:2017-07-10] 来源:昌宁县人社局

2017年昌宁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简章

为有效缓解当前消防警力不足,更好地完成消防保卫任务,不断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现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要求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3名(1名办公室文书、2名战斗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消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高中或职高以上学历,有较好的体能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

3、男性,年龄在18岁至25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收对象: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有关部门审查的;

3.其他不宜招收的情形。

三、录用办法及待遇

1、试用期满,经考核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工作表现优秀、业务能力强的,合同期满后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2、文书从事办公室资料收集上报、档案整理等工作,每周休息2天;战斗员从事执勤备战、训练等工作,执行消防部队规定,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每周休息2天。经文化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月工资1180元。工资按实际时间计发。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2400元(含五险一金);四、入职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日至7月30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资料提交

将个人简历发电子邮件至675617609@qq.com,进行网上报名,无法登陆互联网的,也可将报名所需资料送至: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东段。(报名资料为附件1)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安排将进行电话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通知相应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且不再重新确定替补人员。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将逐个进行政治审察,审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东段

邮编:678100

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18308755069

QQ:675617609

附件1

应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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