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招聘
聘用制书记员和司法辅警公告
为充实检察院辅助人员队伍,积极推进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检察院工作需要,经州委、州政府同意,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书记员和10名聘用制司法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笔试、面试、计算机考试、考核按比例择优录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检察院烈士和因公牺牲检察院干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干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10名
聘用制司法辅警10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35周岁(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在5.0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二)聘用制司法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35周岁(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在5.0以上。身高要求170CM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司法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四、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迪庆州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迪庆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程序具体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等。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先与州检察院政治部电话联系后,将相关报名材料采用发传真、邮寄等方式报送,笔试当天将原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7月12日开始,7月18日截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地点:州检察院一楼招录办(建塘镇康珠大道白塔旁)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报名表一式两份(表格上粘贴个人照片,报名资格审核后考生、招聘单位各执一份);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4.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白底(背面须注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2张及电子版照片。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发现重报、多报岗位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州检察院政治部咨询,张老师:18808870013,0887-8222299。
五、考试内容和时间
聘用制书记员和聘用制司法辅警考试内容一致,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三部分,各项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主要测试法律知识、公文写作能力。
笔试时间:2017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州检察院(建塘镇康珠大道白塔旁)
(二)计算机操作测试
主要测试汉字看打、听打录入速度和准确率(录入方式不限)。根据笔试成绩和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测试时间:2017年7月20日(下午14:00-17:00)
测试地点:州检察院(建塘镇康珠大道白塔旁)
(三)面试
面试人员的确定将按照笔试成绩和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和计算机操作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9:00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州检察院(建塘镇康珠大道白塔旁)
六、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和政审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并进行公示。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2、政审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同时考察考生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所提供的报名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3、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州检察院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州检察院负责。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业务测试和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两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和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3、聘用制书记员和聘用制司法辅警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每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3000元,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及情况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需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在确定人员进入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张老师 18808870013,0887-8222299。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