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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纳州景洪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2017年秋季招生方案

[日期:2017-08-02] 来源:景洪市教育局

景洪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2017年秋季招生方案

按照《西双版纳州教育局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景洪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切实做好2017年秋季景洪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州、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成立景洪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岩罕班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丕明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岩 罕 市教育局副局长

车晓英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慧珍 市教育局副局长

扁 罕 市关心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委员会

办公室主任

刘永胜 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成 员:柯 娴 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干部

许文光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陈 桂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副股长

景洪城区各幼儿园、小学、初中校园长

景洪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车晓英同志兼任,负责协调景洪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等工作。

二、基本情况

景洪城区现有各级各类校园65所,其中:幼儿园34所、小学21所、普通中学10所。

(一)幼儿园

幼儿园34所,其中:公办9所(州直3所,市属4所,教学点1个,小学附设幼儿园1所),民办25所(含1所附设幼儿园)。在园幼儿8022人,其中:公办3686人(州直1679人,市属2007人),民办4336人。

(二)小学

小学21所,其中:公办19所(州直2所,市属17所),民办2所。 在校学生19620人,其中:公办19321人(州直3423人,市属15898人),民办299人。

(三)普通中学

中学10所,其中:公办8所(州直4所,市属4所),民办2所。在校学生9046人,其中:公办8892人(州直3087人,市属5805人),民办154人。

三、招生原则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

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按照“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

体制,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管理、统

一部署、统一招生。

四、招生对象

(一)幼儿园

2014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出生的幼儿(截止2017年8月,年满3周岁零6个月及以上)。

(二)小学

2011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出生的儿童(截止2017年8月,年满6周岁零6个月及以上)。

(三)初中

城区小学毕业生。

五、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计划

(一)幼儿园

计划招生700人(公办)。(详情见附件1)

(二)小学

据统计,幼儿园及小学附属幼儿园离园人数预计2388人,其中:适龄儿童1511人(6周岁零6个月及以上的儿童),计划招生2090人,6周岁零6个月及以上儿童可全部入学。(详情见附件2)

(三)初中

小学毕业生2892人,计划招生2525人(含民办75人),小学毕业生基本可安排就学。(详情见附2)

六、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公开招生。以符合条件的景洪城区户籍人口为主。

(二)小学实行“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由景洪城区协调领导小组划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区域,学校按照划定区域进行招生,景洪城区协调领导小组按照《西双版纳州教育局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五)“规范程序,监督指导”中“学生应在户籍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固定居住地入学。符合这些条件的,直接按片区就近入学。不符合条件的, 由县(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未招录满的学校就读”的规定平衡生源。即按以下条件依次平衡:

1.户籍和房产均在景洪城区的(含新建小区需回迁的户籍人口)。

2.政策性照顾的。

3.投亲靠友,户籍需在亲朋好友的户籍薄内的。

4.在城区购房有房产证的,户籍不在景洪城区的。

5.在城区购房,无房产证但有购房合同,户籍不在景洪城区的。

6.在城区租房,户籍不在景洪城区的。

(三)初中原则实行“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由景洪城区协调领导小组划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区域,学校按照划定区域进行招生,景洪城区协调领导小组按照《西双版纳州教育局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五)“规范程序,监督指导”中“学生应在户籍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固定居住地入学。符合这些条件的,直接按片区就近入学。不符合条件的, 由县(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未招录满的学校就读”的规定平衡生源。即按以下条件依次平衡:

1.户籍和房产均在景洪城区的(含新建小区需回迁的户籍人口)。

2.政策性照顾的。

3.投亲靠友,户籍需在亲朋好友的户籍薄内的。

4.在城区购房有房产证的,户籍不在景洪城区的。

5.在城区购房,无房产证但有购房合同,户籍不在景洪城区的。

6.在城区租房,户籍不在景洪城区的。

(四)民办校园自主招生。民办学校、幼儿园在景洪城

区协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结合实际,按照市教育局招生计

划,自主招生。

七、报名时间

(一)幼儿园

报名采取网上下载报名表,按照报名表内的说明进行填报,于2017年8月12日(星期六)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交所报幼儿园即可。

(二)小学

2017年8月12-13日(星期六、星期日)。

八、张榜时间

幼儿园:2017年8月19日(星期六)。

小 学:2017年8月19日(星期六)。

初 中:2017年8月19日(星期六)。

附:

1.2017年景洪城区幼儿园计划招生情况一览表

2.2017年景洪城区小学、初中计划招生情况一览表

3.景洪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表下载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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