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关于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结果及体检事宜的通知
按照《嵩明县水务局等五家下属事业单位二〇一七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二〇一七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
详见附件:《嵩明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卫生系统及综合岗位)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时间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7年8月23日(星期三)上午7:30前到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集合(嵩明县黄龙大街310号兰茂广场对面,联系电话:13888727532)。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自行安排时间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小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后写上名字)。
3.体检时考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确认身份后,领取体检表,按规定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须听从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安排,不准私自离队,体检项目完成后交完体检表确认完成后方可离开。
4.体检前三天宜清淡饮食、少食用高蛋白、高油脂食物并不要饮酒,注意休息。
5.体检前两天不要进食易致肠气的食物,如牛奶、豆类等;
6.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喝水,不进食任何食物,待需要空腹检查项目完成后方可进食。
7.怀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进行X光检查;双眼屈光不正者须戴眼镜进行体检。
8.来医院检查前不宜剧烈运动,如跑步、剧烈跳动等。
9.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时由考生直接交到体检医院,并由体检医院开具收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