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信息产业发展暨智慧城市
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为加强对昆明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智力支持,切实推进昆明市信息产业发展暨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进程,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建立评估体系,深化监督考核,成立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指示精神,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昆明市信息产业发展暨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专职工作人员3名。现将本次招聘考试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流程
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聘用。
招聘流程:招聘简章公开发布→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含政审)→笔试→面试→体检→三个月试用期→正式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拟录用者须为中国公民,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品德端正,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经历,无吸毒等不良嗜好。
(二)学历及其他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电子信息化专业,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者优先);
2、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及其他不宜参加招聘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1)经录用的工作人员属劳务派遣性质,与云南鑫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440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全部费用,即单位及个人承担部分之和);
(3)转正后薪酬为月工资550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全部费用,即单位及个人承担部分之和)+年终绩效考核奖;
(4)第二年工资待遇根据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情况适量增加。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17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昆明市官渡区融城春晓小区1栋101室(云南鑫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3、报名要求和须提交的资料:
(1)应聘人员在网上下载《昆明市信息产业发展暨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和《政审表》并如实填写;
(2)应聘人员本人近期半寸彩照五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有可用作证明自荐材料是真实可信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聘用证书、劳动合同、任职文件、成果、论文等;
提示:所有应聘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简历筛选及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小组对报考人员的简历进行筛选;并对报考人员进行政审。
(三)笔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重点考察竞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笔试内容为云南省公务员招聘考试大纲确定的范围。笔试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题,考前现场拆封。考试结束后现场封存答卷,由专业老师阅卷评分。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gxw.km.gov.cn/)上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及参考人数比例,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拟定的岗位要求,由招聘小组邀请用人单位专家、领导、用人单位纪委人员组成面试小组,对竞聘者各项素质和能力进行评判。
面试时需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查验报考人员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如有证件资料与报名时不相符,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选。最终面试成绩将在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gxw.km.gov.cn/)上公布。
(五)招聘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确定录取对象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
(七)体检:对确定为拟招录对象人员,安排体检。体检由招考小组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最终录取公示
最终录取人员名单将在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gxw.km.gov.cn/)上公示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报到,由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安排到岗位进入试用期,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由达到考核及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2. 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3. 拟聘人员未在指定时间报到上岗的,或不服从岗位调配的。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和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有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所有。
咨询电话:63385176、15398382106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