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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

[日期:2018-01-02] 来源:双江县公众信息网

2018年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公开招聘10名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协管员公告

根据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工作需要,为缓解执法人员不足的难题,参照市、县关于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本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事物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吸毒史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身高不低于1.65米。

(四)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现为双江户籍。

(五)在符合录用条件的基础上,部队复退军人可优先录用。

二、招聘数量及职责要求

1、招聘计划:10人

2、岗位职责:协助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值班备勤、城市建设巡逻、“两违”处置等工作。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的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4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老住建局二楼办公室)。

符合要求的人员,持毕业证、复退军人持退伍证、身份证、户口簿(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报名表》、《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2.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报名人员需凭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1月9日上午09:00。

笔试地点: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五楼会议室。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2)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总成绩计算。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选用程序,不足人员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

(4)排名。面试总成绩相同者,根据部队复退军人等依次比较确定先后顺序。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面试地点: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五楼会议室。

4.计算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成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

5.政审

合成成绩由高到底,按1:1比例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政审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6、聘用

根据面试、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由双江自治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办公室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个人意愿续签。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聘用。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再就业;

2、违反用人单位管理规章制度的;聘用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用人单位予以终止劳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待遇:每人每月发放3000元工资(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部分),同时,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建督[2017]31号的规定,统一配发工作制服。

咨询电话:0883-762869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1月2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yangying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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