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用工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所学专业为会计、金融、财税专业或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均可报名。劳务派遣服务单位为红河州财政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三)性别不限;
(四)专业:会计、金融、财税专业或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五)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二)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三)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四)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五)现役军人;
(六)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待遇
(一)经蒙自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所组织报名、面试、体检合格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
(二)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者,与蒙自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所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红河州财政局工作;
(三)合同期限1年,每人每月工资2500元(含“五险”、“一金”中个人缴纳部分);
(四)食宿自行解决。
四、体检
(一)体检的项目为常规体检+尿吗啡;
(二)体检医疗机构必须是县(市)级及以上医院;
(三)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四)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3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地点: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10号(招聘求职)窗口;
(三)联系电话:杨老师0873-3659929、15287311492;
(四)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五)报名所需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六)报名者须认真对照本简章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蒙自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所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