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医院2018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
人才专门公开招聘的公告
经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定,现将我院2018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调剂;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身体健康,尚未就业的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近三年未就业);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名称 | 学历要求 | 急需紧缺专业 | 毕业年限要求 | 招聘计划 |
医学影像 | 研究生、硕士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近三年未就业 | 1 |
护理 | 研究生、硕士 | 护理、护理学 | 5 | |
营养医师 | 本科、医学学士学位 | 临床医学 | 3 | |
营养技师 | 本科、理学学士学位 |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 2 | |
麻醉 | 本科、医学学士学位 | 麻醉学、临床医学 | 2 | |
超声检查 | 本科、医学学士学位 | 临床医学 | 2 | |
病理医师 | 本科、医学学士学位 | 临床医学 | 1 | |
病理技师 | 本科、理学学士学位 | 病理技术 | 1 | |
儿科 | 本科、医学学士学位 | 临床医学 | 3 | |
产科 | 本科、医学学士学位 | 临床医学 | 3 | |
介入 | 本科、医学学士学位 | 临床医学 | 2 | |
急诊 | 本科、医学学士学位 | 临床医学 | 2 | |
肿瘤科 | 本科、医学学士学位 | 临床医学 | 1 | |
口腔 | 本科、医学学士学位 | 口腔医学 | 1 | |
华旭社区 | 本科、医学学士学位 |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 1 | |
院前急救 | 本科、医学学士学位 | 临床医学 | 2 | |
临床 | 本科、医学学士学位 | 临床医学 | 8 |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临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临沧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的时间、地点和提交资料、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的时间、地点:2018年3月16日上午8:30至12:00在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2.提交资料,2018年的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若属2018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的,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和医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2016年、2017年的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一份和本人近期小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如实填写的《临沧市人民医院2018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报名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
3.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总分为100分。1:1岗位的考试成绩必须在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每名应聘者按顺序号进入面试考场。
(四)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天进行公布。
(五)签订协议。以面试成绩和岗位招聘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临沧市人民医院2018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协议书》。
(六)体检。以面试成绩和引进岗位数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项目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负责体检的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之日起7天内可以书面向市卫计委人事科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市卫计委人事科在接到考生书面复检申请后应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市卫计委、市人民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人员。待拟聘用人员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持有云南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并经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医院签订为期8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规定和医院的规定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相关工作纪律
(一)参加引进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回收等工作。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二)参加应聘的人员应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应聘资格。同时,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试地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交考试工作人员审验。在规定开考的时间内不到场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进入考场除佩戴序号牌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通讯工具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和外界以各种方式取得联系。
咨询电话:18808837120(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0883-2131867 (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45879 (市卫计委人事科)
临沧市人民医院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