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公开招聘公告
砚山县思源实验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由香港言爱基金会援助兴建,办学规模为2400人,学校占地面积120亩,位于砚山县江那镇通广路(县中医院南200米),于2018年9月开班办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我县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到领导岗位任职。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云南省砚山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原则;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面向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属于财政供养在职在编人员公开招聘砚山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履行校长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高的学校管理水平、教学业务水平和教育科研指导能力;
3.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教,群众威信高;
5.参与竞聘者必须是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在职在编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男性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1968年3月20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5岁以下(1973年3月2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2.任职经历条件:工作满五年,具有教育行政部门下属股所级两年任职经历的人员;正在担任学校正职(含初级中学校长)及担任副校级领导职务满两年及以上人员;具有三年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工作经历的人员,以组织任命文件为准;
3.有教师资格证和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4学年至2017学年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2.近三年有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考核不合格、不定等次或不考核的。
四、岗位职责
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推行素质教育,依法治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办学思想明确,组织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目标和计划,并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定期作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学校工作的措施和意见;(三)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校教师的聘用、选拔和培训等人事管理工作,保障教代会和工会正确行使职权;(四)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德育、总务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群团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五)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条件。
五、招聘程序
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砚山县人社局、教育局、纪委监察等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拟聘人选经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后产生,由砚山县教育局行文任命,县域学校以外的由县人社局发函商调并办理调动手续。
(一)组织报名
1.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提名以及群众推荐等方式进行,参聘人数达不到1:3由组织直接考察任命,参聘人数超过1:3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前三名为考察人选。报名时须提供:《砚山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年度考核证、最高学历证、居民身份证、任职文件以及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上午8:00至3月23日上午11:00。
3.报名地点:砚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资格审查
2018年3月23日由县教育局人事股对所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竞聘选拔
竞聘采取面试(竞聘演讲、施政答辩)和组织考察方式进行。
1.面试满分100分,评委评分60分,民主测评40分。
竞聘者按照抽签顺序进行演说。
面试方式:竞聘演讲和施政答辩,面试时间:共25分钟其中竞聘演讲15分钟,施政答辩10分钟。
评委评分60分:纪检监察部门现场抽取评委,现场出面试答辩题,评委评分保留两位小数。
民主测评40分:抽取县教育局干部职工代表、学校教师代表20名,民主测评分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2018年3月26日上午8:00正式开始面试,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
面试地点:县教育局阶梯教室
2.组织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3名作为组织考察人选,并根据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结束,由考察组将组织考察的情况提交县教育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3.体检
确定拟聘用人选自行到砚山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将在进入考察对象的人员中顺延,如进入考察对象都体检不合格,再考虑往下顺延。
4.公示
体检合格后,在砚山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署真实姓名向砚山县教育局监审股提出,举报电话:0876—3127440。
5.行文任命
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域学校以外人员由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商调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砚山县教育局行文任命。
六、工作纪律
(一)加强监督。为确保公开竞聘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公开招聘过程都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参与监督下进行,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聘任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三)对于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面试中弄虚作假的竞聘者,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砚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张韩,咨询电话:0876—3121014,监督电话:0876—3127440。
砚山县教育局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