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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选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面试公告

[日期:2018-03-20] 来源: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

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号)

2018年昭通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全部结束。根据《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2018年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开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

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共有6名考生进入昭通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环节(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面试时间

2018年3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面试候考室。

(二)面试地点

市委大院5号楼(原市纪委办公楼)2楼会议室(昭阳区公园路45号市委大院内)。

(三)面试方法

1.面试方式。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和文字材料组织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2.考官构成。面试考官7人。按照规定由用人单位领导干部和从全市考官库中随机抽取的考官共同组成,其中从具有公务员面试资格的考官库中随机抽取4人。

3.考官回避。考官坚持回避原则,一是利害关系的回避,即:考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二是考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其他人员可以提供考官需要回避的情况。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如果发现在场的考官有需要回避的,向主考官和核分监督员提出回避申请,该考官符合回避条件必须回避。

4.考官监督。在考官抽取、考官封闭和考官面试过程等各个环节,均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三、相关要求

(一)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3月21日上午8:30至10:00到市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领取准考证。

(二)所有面试考生应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纪律要求(详见附件2)。

(三)为确保面试及后续考察、体检等选调程序正常开展,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按时参加各选调程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联系的,一切后果自负。

附件:1.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2.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纪律要求

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附件1:

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考 号 成绩 名次 是否进入面试
20180112 91.3 1
20180106 89.2 2
20180128 88.7 3
20180123 86.8 4
20180131 86 5
20180130 84.3 6
20180136 83.8 7
20180101 83 8
20180111 82.5 9
20180109 82.5 9
20180107 81.7 11
20180115 79.8 12
20180110 79.7 13
20180113 79.7 13
20180120 79 15
20180105 79 15
20180124 78.2 17
20180133 77.7 18
20180114 76.7 19
20180108 76.7 19
20180137 74.2 21
20180132 74.2 21
20180104 73.5 23
20180134 73.3 24
20180129 73.3 24
20180125 73.3 24
20180118 73.2 27
20180116 73.2 27
20180117 72.7 29
20180126 72.5 30
20180102 69.7 31
20180138 69.7 31
20180103 69 33
20180122 67.8 34
20180119 67.3 35
20180135 67.2 36
20180121 67.2 36
20180127 66.2 38

附件2:

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纪律要求

1.所有面试考生必须在2018年3月21日中午14:00准时进入面试日程表安排的考生候考室统一集中。面试抽签第1位考生开始面试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必须将与面试有关的辅导资料和通信工具(通信工具应处于关闭状态)交候考室工作人员,放入指定的地点统一保管。不得将与面试有关的辅导资料和通信工具随身携带,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4.面试考生在候考室和考后休息室应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

5.面试考生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6.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只准报本人抽签编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曾工作地等暗示性信息,对违反本条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7.面试过程中,原则上要求讲普通话,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做记录;没听清的提问,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

8.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准带走考场内的草稿纸以及与面试有关的任何资料。

9.请考生在整个面试过程中注意自己所在场所的环境卫生,考生在面试考场、候考室以及考后休息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10.候考考生和考后考生如需上厕所,请与本考场的候考室工作人员和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报告并允许后,由候考室和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引导到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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