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018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初试方案
为加强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艺术表演队伍的力量,不断培养我县艺术表演人才,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决定公开招聘音乐创作、舞蹈编导、声乐演员各1 人、舞蹈演员2人。结合艺术表演编创人才的特点,采取先初试,初试合格后再进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将初试方案制定如下。
一、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招聘初试领导小组
略
二、初试岗位
音乐创作岗位1人
舞蹈编导岗位1人
声乐演员岗位1 人
舞蹈演员岗位2人
三、初试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及初试时间:2018年4月8日至4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办公室(卫国路30号,大围山宾馆对面)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考生携带相应资料前往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办公室(大围山宾馆对面)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考生在填写报名表之后,随后进行初试。
3.考生初试结束后公布成绩,初试合格的考生发放合格证。
4.报考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初试的,不得参加网络报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873—3222049187 08737787唐丽梅
四、初试方式
此次初试工作在县人大、县政协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初试采取专业素质面试方式进行。成绩计算为合格及不合格两个等次,专业素质面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网络报名,初试成绩于当日考试结束后在民族文化工作队办公室公布。
(一)查看考生基本条件(舞蹈演员岗位、声乐演员岗位、舞蹈编导岗位、音乐创作岗位)。
1.身高:女生155CM及以上合格(舞蹈演员岗须160CM及以上合格),男生165CM及以上合格(舞蹈演员岗须170CM及以上合格);
2.身材比例是否匀称,若不匀称不合格;
3.五官是否端正,若不端正不合格;
4.眼睛是否斜视,若是不合格;
5.四肢是否健全,若不健全不合格;
6.手肘是否属于镰刀型,若是不合格;
7.双腿是否属于罗圈型,若是不合格。
(二)考生自行展示所报专业技能(舞蹈演员岗位、声乐演员岗位、舞蹈编导岗位、音乐创作岗位)。
1.舞蹈演员岗位:
(1)舞蹈基本功掌握情况(开、软度,跳、转基本功);
(2)舞蹈表演掌握情况(自选舞蹈3分钟内);
有一定的舞蹈基本功及舞蹈表演能力视为合格。
备注:考生需着紧身衣裤、练功鞋,自备舞蹈音乐CD/U盘。如无准备舞蹈表演的考生需进行现场动作模仿测试。
2.声乐演员岗位:
(1)视唱练耳;
(2)演唱技法掌握情况(自选演唱无伴奏歌曲一首)
有一定的演唱基本功及嗓音条件视为合格。
3.舞蹈编导岗位:
(1)舞蹈表演掌握情况(自选舞蹈3分钟内);
(2)命题小品(现场抽题,2分钟后自行编创表演);
有一定的舞蹈表演能力及舞蹈创编能力视为合格。
备注:考生需着紧身衣裤、练功鞋,自备舞蹈音乐CD/U盘。
4.音乐创作岗位:
(1)练耳(听节奏)
考生在答题纸上写出工作人员在钢琴上给出的单音节拍节奏(注:弹奏三遍,考生将其写出,现场提供纸和笔)
(2)器乐演奏
自选乐器(乐曲)一首,要求曲子演奏完整流畅,要有一定的技巧及艺术性,并富有表现力;(注:现场只提供钢琴,其他乐器须自备,演奏时间8分钟以内。)
(3)原创作品展示
考生可以用演唱、演奏的形式或递交成品音频展示(作品数量1——2首)。
有一定的音乐基本功、演奏能力及创编实践视为合格。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提供材料
(一)报名时须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免冠五分相片3张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其中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需交复印件各一份(用A4纸复印)。不得由他人代报。
2018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可先由就读院校出具学历、所学专业等证明,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但聘用审批时须提供毕业证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二)若本人现用名与证件的名字不符者,必须由公安部门出具更名证明,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出示。
六、注意事项
(一)请报名应聘的考生在规定的初试时间内参加初试,未参加初试或错过初试时间或初试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网络报名。
(二)该岗位参加笔试后,还须进行面试,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告,请考生登陆红河人才网进行查阅。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