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2018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
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公告》,石林县2018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石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作为我县医疗卫计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全县医疗卫生行政审批和行业监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指导、妇幼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等重要职责。局下设县直医疗卫生和计生事业单位6家,分别为县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人才分中心;基层医疗卫生和计生事业单位7家,分别为鹿阜卫生院、石林卫生院、板桥卫生院、大可乡卫生院、圭山镇卫生院、长湖镇卫生院、西街口镇卫生院。石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直把人才作为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重要资源,不断拓宽渠道,积极引进人才;完善人事制度,创新机制,调动人才积极性,优化调整卫生人才结构和布局,不断为人才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招聘范围、对象
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2013年、2014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15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8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
(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2015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16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8年4月1日仍然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3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4年、2015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16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8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石林县2018年昆明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专业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2018年6月8日上午00:00—6月17日23:59:59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流程
①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标准:白底彩照,规格160*210)--在附件中上传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才能初审通过)--提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提交后不可进行修改操作)--选择报名岗位(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确认后不可修改操作)。
②缴费--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后,经系统审核通过人员即可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8年6月8日上午00:00—6月17日23:59:59,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缴费,未缴费人员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71-63524506。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人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
(2)报考人员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和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中所列出的具体专业名称或二级目录下的具体专业名称完全匹配(即字面内容完全一致)时才能通过资格审核,请考生在填写所学专业时,严格按毕业证的专业填写;如果报考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通过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复核(联系方式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经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3)每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如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低于1:3或者等额时,可正常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报名信息负责,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面试前现场审核报考资格及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5)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报名考试费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集中办理退费。
报考者咨询报名、考试等相关事宜,请在工作日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考生自行从报名网站昆明卫生人才网进行打印,打印时间:2018年6月22日00:00—6月24日9:30。被取消的岗位,不支持网上准考证打印。笔试及后续各考录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二)笔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详见《石林县2018年昆明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8年6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考生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5.考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三)拟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复审
1.复审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笔试成绩,以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2的比例确定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的,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平均分,方可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方式: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3.复审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网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服务期届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须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服务期届满的“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原件;
(4)聘用期满后离岗、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还要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
5.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已通过笔试考试,按岗位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6.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50元/人。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和内容:详见《石林县2018年昆明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网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5.参加面试注意事项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的时间,准时到达面试地点集中。
(五)考察、体检
1.考试总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以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2.如同一岗位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察及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
3.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4.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5.考察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生。体检的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网另行通知。
(六)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剩余成绩的平均分作为考生面试成绩,并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
3.考试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委、监察委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拟聘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安排。
(四)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和滇发改费昆石证字〔2013〕024001号核准的收费标准,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缴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缴纳)。
(五)本招聘公告由石林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监督电话
石林县纪委信访室:0871-67796654
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796492
附件:
1.石林县2018年昆明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3.昆明市石林县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诚信承诺书
4.《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石林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