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县2018年普通高中五年制大专中等
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生考试通告
根据大理州招生考试院《关于2018年大理州普通高中、五年制大专、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大招考院字〔2018〕11号)精神,现将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
4.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级以上;
5.身体健康、未婚;
6.本人和父(或母)亲常住户口在我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大招考院字〔2013〕1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普通中学、普通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在校学生;
2.上一年或当年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者;
3.初中以上(不含初中)文化程度者;
4.初中阶段体育不合格者;
5.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级者;
6.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以及在劳教期间的劳教人员;
7.户口未随父(或母),投亲靠友迁入我州者。
二、考试报名办法、报名地点(该项工作已结束)
(一)报名办法。采用网报或由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报名点,由各初级中学报名点代考生上网办理报名确认。
(二)报名登记地点。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登记,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初级中学报名登记。
(三)信息登记登记时间:2018年1月5~15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4月1~10日。
三、考试
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中专)的录取依据为:初中学业水平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升学考试试卷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制卷。
(二)考试科目。八年级地理、生物、信息技术3科;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音乐、美术10科。
语文、数学、英语卷面原始分值满分均为120分,其他科目原始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语文、数学、英语3个学科按实得分100%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物理按实得分80%记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化学、体育按实得分50%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历史、思想品德、地理、生物、信息技术5科,成绩达合格以上者每个学科按10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低于60分者按实得分的10%。
音乐和美术学科按大教基[2018]4号文规定统筹安排。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其中阶段性考试成绩占总分数的40%,七年级至九年级阶段分五次考试成绩累计除以5,再乘以40%等于阶段性分数。终结性成绩以100分计乘以60%等于终结性成绩。最后以两次(40%和60%)累计,原始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就折算计5分(满分),低于60分的则乘以5%,折算得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成绩。
单科保留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13个学科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为600分(不含政策加分)。
体育学科单独进行考试,考试项目及办法,按州教育局大教普字〔2018〕 4号执行。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8年我省初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时间定于6月28~30日进行,具体日程安排见下表(北京时间):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6月28日 (星期四) | 8:30—11:00 | 语 文 |
14:00--15:30 | 物 理 | |
16:30--18:00 | 历 史 | |
6月29日 (星期五) | 8:30--10:30 | 数 学 |
14:00--15:30 | 化 学 | |
16:30--18:00 | 思想品德 | |
6月30日 (星期六) | 8:30--10:30 | 英 语 |
14:00--15:30 | 地 理 | |
16:30--18:00 | 生 物 | |
7月1日至2日(星期日、星期一)考信息技术 |
(四)所有学科实行闭卷考试。
(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评阅试卷、通知考试成绩,由州统一组织。
不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大理州教育网查询自己的考分。对成绩有疑问的,可于7月15~16日向县招生办公室申请查分并办理查分手续,由州招生考试院予以查分。
四、填报志愿
(一)以人为本,考生有选择就读学校的权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剥夺考生填报志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考生分别按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含:五年制大专、普通中专、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批次填报志愿。普通高中、五年制大专、普通中专、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等各类学校可以互相兼报。
(三)州组织录取的普通高中分三个批次录取,大理州民族中学“宏志班”、大理一中“华萌班”、祥云四中、巍山一中、鹤庆一中“珍珠班”为第一批(第一批次经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填报,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下关一中、州民族中学、大理州实验中学、大理一中、大理新世纪中学、云南省民族中学为第二批;州组织录取的一级完中和下关三中体育特长生,州实验中学、下关三中美术、音乐特色班和州体育中学体育特色班为第三批,第二、第三批每批设两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可填2个专业志愿。其它普通高中(包括民办高中)按隶属关系由县市组织录取,该批次设两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可填2个专业志愿。建档立卡专项、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合并为一个“职业院校批”,设置20个院校志愿,每所学校可填6个专业志愿。
(四)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填学校代码和学校名称、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考生须在“专业愿否服从调配”、“学校愿否服从调配”两栏内分别表明态度,如果两栏不填写,一律视为“不服从”、“不愿意”。
(五)云师大附中,云南民族大学附中实行考生本人单独申请,基层推荐,择优录取。
(六)填报志愿时间:填报志愿时间是7月16~18日。考生要慎重考虑自己愿意就读的学校和专业,填报志愿时间截止(7月18日18时止)即不得更改所填报的志愿。
招生简章和招生来源计划由州招生考试院分批印发到每个考生一份,同时将在大理州教育网和云南省招考频道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考生的知情权和选择学校的权利,考生一旦按志愿被录取,就应按时报到入学。
五、关于一级完中招收“定向择优生”的问题
(一)州属一级完中“定向择优生”的招生计划定向到县市,按德、智、体全面衡量,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二)巍山一中定向择优生的计划分配按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巍山县教育局关于我县普通一级高中定向择优试行方案》(巍教发〔2010〕38号)执行。
六、录取
(一)有下列问题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道德品质恶劣的;
3.有违法犯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曾犯上述错误,经过一年以上考察,确有悔改,由所在学校或单位证明,经州招生考试院批准,可以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未经招生考试部门同意录取的考生,不得进行高中学籍登记,不得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任何学校不得重复录取经招生考试部门批准被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
(三)五年制大专由省招生考试院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普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不划定最低录取控制下,录取新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合格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录取时对以下考生进行照顾: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享受照顾分10分:
①获得省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
②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③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非一级完中的考生(按政策规定的农转城独生子女可享受此项照顾)。
④烈士子女。
⑤州党发(1986)22号文件划定的贫、特困山区少数民族考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享受照顾分5分:
①获得州县(市)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
②对于在山区从教十年以上(2007 年8月31日前开始从事教育的),现在仍然在山区从教的教职工子女(州党发(1986)22号文件划定的贫、特困山区)(无论户口在何地)。已经从山区教育岗位上离、退休教职工的子女,仍可享受此项照顾。
③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受到军区级、省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军人的子女。
④户口不在州党发(1986)22号文件划定地区的除白族、回族、纳西族、满族以及城镇户口的彝族、壮族以外(按政策规定的农转城考生可享受此项照顾)的其他世居我省的少数民族考生。
⑤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废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⑥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一级完中的考生(按政策规定的农转城独生子女可享受此项照顾)。
享受照顾加分的军人子女,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请大理军分区政治部负责审核,并在证明上注明该军人所属部队的类区、照顾类型,加盖大理州军分区政治部公章,经办人签字,县市招办方可办理加分手续。
上述规定,以照顾分最高一项为准,不累计加分。享受照顾分的考生,必须于5月30日前提出申报,过期不再受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①不符合第2条第①小条照顾条件的白族、回族、纳西族、满族考生以及城镇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
②在州党发(1986)22号文件划定地区内的贫、特困山区工作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子女,报考医类学校的。
③烈士的弟妹。
七、照顾加分审核
(一)对于考生的加分,先由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填写《大理州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照顾加分申报、审批表》主表及其他附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审核人要签名负责,签注意见的有关单位要加盖公章。
(二)高寒贫困山区少数民族考生和符合加分条件的农村户口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加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二个条件:
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是少数民族。
2.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在州党发〔1986〕22号文件划定的贫、特困山区或农村,且父或母现在仍在该地区务农或工作。
(三)按政策规定的农转城考生,按农转城前的属性享受相应照顾。
(四)考生照顾加分条件的审核由相关部门及招生考试部门共同进行,以相关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给考生出具经办人签名、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在相关表册上加注意见、签名、盖章。然后考生将上述证明材料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交招生考试部门审核,符合照顾条件的予以加分。
1.高寒贫、特困山区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其他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由户籍部门进行审核。
2.烈士子女,由烈士原所在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获得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须由考生所在县市人民政府提供审核。
4.符合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考生的照顾,由乡镇、县计生部门及户籍部门审核。
5.山教十年教师子女的照顾,由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巍山县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