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为加强检察辅助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合同制书记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考试、考核按比例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合同制书记员9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4名)。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26周岁以下(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要求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速录、速记技能;
5、具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重听、色弱等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缺陷,符合检察院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要求。
四、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 近期免冠半寸照片1张;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4)失业者须提交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报名及考试。
(二)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6月 29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报名地点:昆明市民航路229号昆明人力资源中心一楼大厅。
注意事项:
(1)本人或委托他人报名的,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如出现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参加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身证份(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五、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各项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记分。
( 一) 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刑法总则、刑事诉讼法及时事政治。
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8年7月 2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办公室软件应用汉字录入。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
测试时间:2018年7月2 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测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将按照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以上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进行差额、等额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无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如何,均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和政审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并进行公示。
2、政审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同时考察考生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所提供的报名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3、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市检察院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市检察院负责。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业务测试和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两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和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市财政审批的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及情况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替考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需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在确定人员进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其他相关事项
此次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委托昆明厚致百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完成,面试、体检、政审由市检察院组织完成。
报名咨询电话:0871-3328080。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