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2018年公开招聘文职(勤务)辅警公告
为有效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矛盾,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22号)的规定,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决定公开招聘文职(勤务)辅警40名,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身份
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警务辅助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统称辅警。
二、合同签订和待遇保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2年一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文职辅警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776元(含个人需缴纳的五险费);勤务辅警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3053.6元(含个人需缴纳的五险费)。
三、招聘资格条件
文职(勤务)辅警的招聘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录用程序,文职(勤务)辅警不得转录为人民警察。具体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普洱市户籍或生源;
(四)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勤务辅警须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2018年7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文职辅警须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2018年7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2018年8月即可上正常班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出具有效学历证明可以报名(2018年年内需提供毕业证原件)。
(八)18周岁以上(2000年7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九)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十)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且公安机关政审合格。
(十一)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犯罪嫌疑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有吸毒史、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8)有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疤痕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本人前往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一楼大厅(思茅区振兴大道146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至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一)岗位查询
招聘考试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2018年公开招聘文职(勤务)辅警岗位设置表》,详情请关注“思茅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登录茶城网(www.pecc.cn)进行查询。
(二)现场报名流程
1.现场报名流程为:自行下载或前往报名点领取《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文职(勤务)辅警招聘报名表》填写→本人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报名点报名→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
提供材料如下:(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特殊岗位所需的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2)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材料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
2.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三)岗位调剂及裁减
每人限报1个岗位,每个招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2。若达不到1:2比例的,报经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公开招聘文职(勤务)辅警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前往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超过时间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一)体能测评
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及其所附标准开展。
体能测试的项目及标准如下:
(二)笔试
参加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参照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按每个岗位报名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体能测试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3.面试时如果因部分考生放弃,致使部分岗位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若出现无递补人员,可以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政审对象。
(四)加分政策和申请事项
1.加分政策。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确定的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2.申请事项。申请加分人员需提交加分材料(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公安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和户籍证明)复印件一份。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申请表格,超过期限提交的视为无效。
(五)计分办法
考试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协助公安机关工作经历长者胜出。
六、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
(一)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二)政审
1.本次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政审工作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组织进行。
2.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从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政审。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思茅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八、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和自动放弃的处理
(一)参与体能测试但未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但未参与后续面试、体检和政审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参照相关规定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文职(勤务)辅警岗位。
(二)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
1.自愿放弃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
2.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面试或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且不作出书面说明的,视为浪费考试资源行为,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情况记录。
九、组织纪律
(一)此次公开招聘文职(勤务)辅警后续所有公告将在“思茅公安”微信公众号“微警情”→“公示公告”栏目发布,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思茅公安”微信公众号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邀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检查。
十、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政工室0879-2313219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公安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必须扫描下面二维码,关注“思茅公安”微信平台接收招聘相关信息。
附件:1.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2018年公开招聘文职(勤务)辅警岗位设置表;
2.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公开招聘2018年公开招聘文职(勤务)辅警报名表;
3.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2018年公开招聘文职(勤务)辅警考生诚信承诺书;
4.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2018年公开招聘文职(勤务)辅警笔试加分申请表。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
2018年7月3日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2018年公开招聘文职(勤务)辅警岗位设置表 | |||||||||
岗位代码 | 招聘单位全称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分类 | 学历要求 | 年龄 条件 | 性别 | 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 备注 |
001 | 机关部门岗位一 | 文职辅警 | 3 | 行政事务 | 大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男 | 普洱市 | |
002 | 机关部门岗位二 | 文职辅警 | 3 | 行政事务 | 大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男 | 普洱市 | |
003 | 机关部门岗位三 | 文职辅警 | 2 | 行政事务 | 大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女 | 普洱市 | |
004 | 机关部门岗位四 | 文职辅警 | 2 | 行政事务 | 大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女 | 普洱市 | |
005 | 城区派出所岗位一 | 文职辅警 | 2 | 行政事务 | 大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男 | 普洱市 | |
006 | 城区派出所岗位二 | 文职辅警 | 2 | 行政事务 | 大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男 | 普洱市 | |
007 | 城区派出所岗位三 | 文职辅警 | 3 | 行政事务 | 大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女 | 普洱市 | |
008 | 拘留所岗位一 | 文职辅警 | 1 | 行政事务 | 大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女 | 普洱市 | |
009 | 拘留所岗位二 | 文职辅警 | 1 | 行政事务 | 大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男女不限 | 普洱市 | |
010 | 云仙派出所岗位一 | 文职辅警 | 1 | 行政事务 | 大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男 | 普洱市 | |
011 | 云仙派出所岗位二 | 文职辅警 | 1 | 行政事务 | 大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男女不限 | 普洱市 | |
012 | 特警大队岗位一 | 勤务辅警 | 3 | 勤务辅助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男 | 普洱市 | |
013 | 特警大队岗位二 | 勤务辅警 | 3 | 勤务辅助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男 | 普洱市 | |
014 | 特警大队岗位三 | 勤务辅警 | 3 | 勤务辅助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男 | 普洱市 | |
015 | 特警大队岗位四 | 勤务辅警 | 3 | 勤务辅助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男 | 普洱市 | |
016 | 特警大队岗位五 | 勤务辅警 | 3 | 勤务辅助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男 | 普洱市 | |
017 | 特警大队岗位六 | 勤务辅警 | 2 | 勤务辅助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男 | 普洱市 | |
018 | 特警大队岗位七 | 勤务辅警 | 2 | 勤务辅助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男 | 普洱市 | |
注:文职辅警从事文字处理、后勤服务、电脑信息操作、日常勤务等辅助性工作;勤务辅警协助民警执行特警职责工作,需要有较强的身体素质,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行动能力较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