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大专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助学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资助标准分两档,一等每生每年3500元,二等每生每年2500元。自2016年起,农村建档立卡学生和城市低保户学生在校期间无条件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
(二)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三)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四)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五)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六)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云南省普通高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到云南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辖区内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以上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二、奖学政策
(一)“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学费奖励
从2016年起,对云南省考入普通高校的“直过民族”(指: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等9个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其专科或本科学习期间,由省财政给予每生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
(二)在我院就读的品学兼优学生,在校期间可有机会参加下列奖学金评选。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5000元/生
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奖学金:4000元/生
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但是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三、助学贷款政策
我院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8000元,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四、勤工助学政策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学生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安排岗位时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说明:上述奖、助、贷政策执行情况以当年最新政策要
求为准。
云南技师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