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水市委宣传部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泸水市委宣传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2名从事行政事务辅助性工作人员。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熟悉电脑操作,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或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和本年度高校毕业生;
(三)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制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经双方协商,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发放工资。月工资总额不低于泸水市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六、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两份以及个人近期彩色2寸免冠正装照3张。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报名地点:中共泸水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市行政中心1301室)
联系人:张丽燕
联系电话:0886-3629943
八、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谈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相关人员组成,根据面谈情况,由面谈评委会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正式确定聘用人员。
中共泸水市委宣传部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