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聘用制财务人员公告
〔2018〕西法公字2号
因工作需要,西畴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财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聘用制财务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或财务专业);
5.持有《会计证》或具有会计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6.五官端正,无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缺陷,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要求,经体检合格;
7.要求文山州内户口,无其他兼职,男女不限;
8.热爱法院工作,事业心强,能熟练使用各种财务和办公软件,且电脑操作娴熟,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作风严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楚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身体有纹身的;
5.其他不符合从事法院工作条件的。
四、合同期限
劳务合同有效期二年,实行二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7月24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西畴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电话:0876--7624412,联系人:李老师18987645596);
3.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持有会计证的一并提供),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需附照片电子版),报名者需填写《西畴县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财务人员报名表》。
六、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等事项
经考察合格决定聘用的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聘期为2年,月工资约4000元(含五险)。合同期间,我院负责发放工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西畴县人民法院负责聘用人员工作安排及日常管理,并对聘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负责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1.报名人员须保证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等要求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严肃招聘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876--762694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畴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西畴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