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大理州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8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第一次资格复审:7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第二次资格复审(递补):7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复审部门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递补
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书面提交了放弃面试申请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又不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导致出现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2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第二次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于7月25日公布,第二次资格复审递补次数不受限制,但在复审工作结束时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则不再递补,招聘岗位按实际复审合格人数面试。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证书、加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2.“三个项目”人员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以下材料:
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在云南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除服务证或聘用证外,聘用主管单位开具的包含服务期及考核结果的说明,可视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3.烈士子女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需提供《军人随军家属申请报告表》。
(五)资格复审纪律要求
1.请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应在资格复审前向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申请,逾期不提交申请的将按照违反考试纪律进行备案。
3.参加2018年大理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已签订了就业协议或已是拟聘人员的不得进入此次公开招聘的面试程序。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电话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培训教室(永平县博南镇博盛路)。联系电话:0872-6525708,传真:0872-6520037。
三、其他事宜
在后续的面试、考核、体检工作中,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考生变更了个人联系方式,请及时与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正常录聘的,责任由个人承担。
附:永平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次资格复审人员名册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