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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2018年招聘公告

[日期:2018-07-25] 来源:盘龙区人民政府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

关于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盘龙区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为进一步充实优化街道科室及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东华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名额

此次面向社会共招聘“两保”工作人员6人、计划生育办工作人员1人、社区科工作人员1人、社区工作人员9人、执法中队协勤人员20人、城管科工作人员1人、东华指挥中心坐席员及案件处理工作人员5人、综治办工作人员1人、项目办工作人员2人、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1人。以上共招聘47名工作人员。

二、岗位设置

(一)“两保”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协调管理辖区内的劳动保障工作。

2.建立辖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数据库、收集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援助等服务。

3.负责办理辖区居民医疗保费征缴、住院费用报销资料的收集、审核、上报工作。

4.负责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的调查、登记及“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初审工作。

5.负责办理辖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费的征缴、60周岁到龄人员审核、上报、年检等社会保险工作。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办事处交办其它工作。

(二)计划生育办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帮助群众树立文明、科学、进步的婚育观,保证宣传资料发放到每家每户,主动向计生对象做好说服、动员等工作。
3. 掌握育龄群众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和生殖健康动态情况,按时发放避孕药具;做好每季度的查环查孕的组织工作,动员应落实节育措施或计划外环孕对象落实节育措施或补救措施;做好育龄对象术前及术后随访、慰问工作。
4.督促、协助村(居)民及时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养老保险等有关手续和证件。
5.协助街道征收社会抚养费。
6.做好统计工作,按规定真实、准确、无误地做好各类数据的统计。依时上交,并确保卡、册、表的清洁整。

(三)社区科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老龄、殡葬管理、城乡低保、残疾人安置、救灾、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工作。

2.按时发放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义务兵优待金。

3.抓好城乡“低保”的申请、调查、审核工作。

4.切实做好灾情的申报、调查、核实工作。

5.做好困难救助工作。

6.做好五保户供养工作。

7.及时发放救灾款、物。

8.规范民政业务档案的管理。

9.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10.做好民政事业的其他工作。

11.动员组织未能继续升学的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中心。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

12.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 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认真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做好社区各项事务工作,加强与辖区单位、居民小组长、居民骨干的沟通和联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居民小组长及居民骨干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3.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提高社区成员的整体素质。
4.认真听取并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成员的监督。
5.认真完成应当协助政府部门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执法中队协勤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监管、规劝辖区内主次干道,街巷沿街商铺、店招店牌及摆摊设点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行为。
2.农贸市场周边和疏导点等公共场所市容市貌环境秩序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3.督促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
4.规劝、制止各类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
5.负责本辖区内乱涂乱贴源头管理及协助清理工作。
6.协助处理上级批转、居民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的涉及市容环境方面问题。
7.协管员进社区,协助执法队员搞好社区的环境卫生监督工作。
8.执行并完成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城市管理任务。

(六)城管科负责农林水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根据区农林局动物防疫工作的部署,确保辖区内无疫情发生,联合7个社区对辖区内禽类养殖、宠物饲养情况进行普查,并由区农林局统一安排兽医对饲养的禽类、宠物进行免费的疫苗接种。

2.对辖区内林政资源进行普查,根据区农林局提供的卫星图片图斑到实地进行踏勘对比,管理查处毁林活动。

3.对河道进行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七)东华指挥中心坐席员及案件处理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东华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平台案件接收、分拣、下派、处置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好对城管相关考核。

2.负责东华诚信商圈及商户诚信积分考核的相关工作。

3.负责自愿者金豆积分考核的相关工作。

4.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综治办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铁路护路工作

根据区委政法委的工作安排开展相应的铁路道口、铁路沿线矛盾纠纷、铁路安全、爱路护路宣传等工作

2.610工作

(1)根据区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开展针对各类邪教组织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2)对重点人员定时进行上门家访、了解思想情况。

(3)开展帮教组帮教工作。

(4)对重点人员在特殊的时间点进行稳控工作。

(5)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610工作

3.综治维稳工作

(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报送涉稳工作信息。

(2)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报送相关信息。

(3)做好反恐怖工作,报送反恐怖工作开展情况。

(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情况。

(5)做好见义勇为相关工作。

(6)做好街道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的相关工作

(7)能够完成综治办领导安排的各项综治维稳任务。

(九)项目办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辖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涉及的城改、国土、规划等事宜的协调推进工作。

2.做好办公室日常档案文书管理、文件交换、公文起草等工作。

3.负责上级业务部门、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监督检查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内法规和执行上级党委决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2.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社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4.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和处理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和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
5.对辖区内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开展社区廉政文化建设。
6.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7.承办区纪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不良历史记录。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公文写作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能力。

4.“两保”工作人员、计划生育办工作人员、社区科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东华指挥中心坐席员及案件处理工作人员、综治办、项目办、纪检监察室年龄为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除综治办限男性外,其余各岗位男女不限)。

5.执法中队协勤人员、城管科工作人员年龄为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中等专业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68米以上。(限男性,退伍军人优先)

6.在同等条件下,学历较高、有一定特长的人员优先录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5.现役军人。

6.在校学生。

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9日至8月3日,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5点(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6楼行政办公室(白龙路19号金平果大厦)

3.联系人:吴磊

联系电话:63375777、63379876

4.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其中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免冠白底五分照片一张,填写报名表。报名时,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资料收集人:杨炫彰联系电话:63375777、63379876

(二)资格审核

1.由东华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符合条件者,通知进入面试。

2.应聘人员应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面试

1.由东华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按所报岗位实行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入围人员由东华街道办事处统一指定到有体检资质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入围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待定。

五、录用及薪酬待遇

录用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并按国家政策规定,规范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3000元左右(含社会保险),部分岗位薪酬待遇可根据工作量进行调整。

六、管理

录用后,严格按照东华街道办事处相关制度及社区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管理;聘用人员聘用期内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或有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聘。

盘龙区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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