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公证处公证员岗位(2904)考生陈怡静于2018年8月28日提供了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按《楚雄州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补充公告》的规定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员,现进行补充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8年9月14日至26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反映情况务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举报公示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应签署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组织调查核实。
公示对象情况如下:
性别 | 学历 | 毕业院校 | 专业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考试总成绩 | 资格复审情况 | 考察情况 | 体检情况 | 资格证书获得情况 |
女 | 本科 | 东北财经大学 | 法学 | 禄丰县公证处 | 公正员 | 2904 | 115323120330 | 224.5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已取得 |
举报电话:0878-3389685(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8-4127878(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