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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共砚山县委党校购买服务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日期:2018-09-26] 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

中共砚山县委党校关于向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砚发〔2016〕14号)精神,中共砚山县委党校认真落实“云南省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项目,全力打造文山州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实训基地。为进一步缓解中共砚山县委党校工作人员紧缺的现状,经中共砚山县委党校党组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向社会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人。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热爱工作。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文秘、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毕业的优先)。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能熟练运用 Word、Excel、Wps等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3个月,第一个月工资1500元。从第二个月起每月2780元。试用期结束后符合聘用要求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签定聘用合同,缴纳“五险”。

三、报考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9月10日至9月28日止(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

砚山县委党校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电话:李成成0876-3122708,15025282955。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照片3张。报名者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参考资格。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由县委党校统一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指导,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分)。笔试阶段择优选取4名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前2名为拟聘用人员。如参加笔试人员不满4人(含4人)的,全部进入面试阶段,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前2名为拟聘用人员。如以后出现岗位空缺,可依名次顺延通知补岗或重新招聘(待遇与前2名聘用人员相同)。

五、用工方式

(一)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由砚山县委党校自主招聘,自主管理使用。

(二)招聘人员由砚山县委党校统一安排工作。

(三)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录用人员并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效期2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间,个人考取企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岗位的,自行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间,本人提出申请经砚山县委党校批准,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砚山县委党校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876-3138503

咨询电话:砚山县委党校办公室0876-31322708

本招聘公告由砚山县委党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砚山县委党校

2018年9月10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yangying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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