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企业融资服务中心是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县级,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根据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产业发展重点,规划昆明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领域;
(二)负责引导基金的管理、运作,或对引导基金的管理、运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引导基金规范运作,风险可控,符合投向要求;
(三)负责推动我市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发展,协调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协调和推动企业融资有关工作;
(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热忱欢迎致力于企业融资服务事业的有志之士到昆明市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工作,与我们共同铸就新昆明跨越式发展的美好明天。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工作简介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
融资服务岗位 | 协调和推动企业融资有关工作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金融学、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金融保险、金融保险与证券投资、金融工程、金融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金融事务、金融数学、金融与保险、金融与证券、经济与金融、投资经济、投资经济管理、投资学、证券投资、证券投资与管理、证券与期货 | 1.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两年及以上金融、投资、融资行业工作经历,并能够出具相关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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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往届毕业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11日至6月25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663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1,通过下载取得);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4)《承诺书》1份(附件2,通过下载取得)。
(5)金融、投资、融资行业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1份。
5、联系人:张议尹 联系电话:63961701,
(二)报名要求: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4的比例,达不到比例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在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663室)。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金融专业知识、公文写作。
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最低分数线上,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综合、专业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参加笔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参加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原件。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最低分数线为45分;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按报考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昆明市纪委第5纪工委、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63179260
昆明市纪委第5纪工委:63165021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63192326
附件:
1、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2014年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事业单位报考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