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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经济管理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日期:2019-01-09] 来源: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总则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相关文件要求,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建立健全高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为重点,严格管理,规范有序,确保公平公正和择优选拔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一、学院简介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创建于1992 年,2004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职业院校;2011年,学校被确定为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7年,成为云南省首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的示范高校。

学院现有海源、安宁两个校区,共占地1300余亩。目前,在校本科、专科学生人数31569人,固定资产总值达17.4亿余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535.36万元,图书馆藏书190.272万册,教学、科研、生活等基础设施齐全。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保持在97%以上,连续8年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二、学院代码:12560

三、校址:

(一)海源校区: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

(二)安宁校区:昆明市安宁市职教园区麒麟路17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五、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七、颁发证书:合格毕业生由云南经济管理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统一网上电子注册)。

第三章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八、招生计划:1200人;

九、招收专业及学费:详见附表。

第四章报名与考试

十、报考条件

通过2019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三校生应(往)届考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

十一、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8时至12月28日18时,28日18时关闭报名系统。

(二)报名办法: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工作网”,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考,并于2018年12月28日18时前到确认点进行签字确认。

十二、考试办法

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由我校自主命题、组织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

(1)科目:采取综合试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为语文80分、数学50分、政治50分、英语40分,共计四科、总分220分。

(2)考试方式:采用计算机网络机试考试。

(3)考试大纲:参照《2019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说明》及《2019年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4)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上午9:00开始,共计100分钟。

(5)考试地点:

医学类专业: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海源校区(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

其他专业: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安宁校区(安宁市职教基地麒麟路17号)

(6)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7)考试为现场评分,即考生答题完成、提交保存后,计算机自动生成成绩,考生在监考老师的监督下签字确认。

2. 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方式:通过按专业类别分组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职业技能等。由我校学校组成测试专家考核面试组,按“单独招生考试各专业测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定,满分200分。

(2)考试大纲:参照《2019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说明》及《2019年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单独招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大纲》。

(3)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17日,以当天考点公布为准。

(4)考试地点:

医学类专业: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海源校区(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

其他专业: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安宁校区(安宁市职教基地麒麟路17号)

(5)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并向考生进行公布。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不分文理科,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组织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2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总分420分。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按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量化分数的满分为220分。

(2)我校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量化成绩总分,确定并公布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名单。

2.职业适应性测试

(1)职业适应性测试通过按专业类别分组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内容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技术素养三个方面。由我校学校组成测试专家考核面试组,按“单独招生考试各专业测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定,满分200分。

(2)考试大纲:参照《2019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说明》及《2019年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单独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大纲》。

(3)考试时间:2019年3 月16、17日,以当天考点公布为准。

(4)考试地点:

医学类专业: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海源校区(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

其他专业: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安宁校区(安宁市职教基地麒麟路17号)

(5)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并向考生进行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十三、录取原则

(一)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按成绩优先、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十四、录取程序

(一)按招生计划、考试成绩总分、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认,于2019年3月21日前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3月25日前在云南招考频道上公示。

(二)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的拟录取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27日8时—3月29日18时到当地县、市、区招办签字确认(被两所及以上院校拟录公示的,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进行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单招录取。

(三)2019年4月2日前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单招预录名单。

(四)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于2019年7月办理录取手续,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五、录取考生须知

(一)三校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核、体检方有资格参加单招录取;高中生须达到学业水平考试控制分数线、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体检方具备单招录取资格。

(二)已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公示的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中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三校生”云南省统一考试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统一招生考试。

第六章 招生监督

十六、整个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由云南经济管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871-68615666。

第七章新生入学及待遇

十七、凡被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如不能按时报到且有正当理由请与我校招办联系并发传真确认。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云南经济管理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十八、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我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十九、新生入学后3周,我校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二十、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二十一、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根据《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管理细则》、《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二十二、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同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八章 附 则

二十三、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二十四、本章程由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871—68314770

传真:0871—68314550

网址:www.ynjgy.com

电子信箱:jgyzb@126.com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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