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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玉溪市红塔区教育系统区外选调教师通告

[日期:2019-01-10] 来源:玉溪人才网

2019年红塔区教育系统区外选调教师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从区外选调中小学教师工作,真正把德才兼备的教师选拔到红塔区教师队伍,解决教师夫妻分居、照顾家庭问题,根据《红塔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红塔区教育系统区外选调教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待编制部门核定后考前告知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区外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近三年聘用在教师岗位,近三年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工作不满四年的,转正定级以来的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0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配偶是红塔区户籍并在红塔区辖区内工作;

2、配偶是红塔区驻军现役军人;

3、申请人原籍是红塔区户籍,未婚,其父或母户口在红塔区。

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月10日符合上述选调条件。

三、选调程序

整个选调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由报考者自行征求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报考意见,拟选调人员2019年8月前未能办理调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因现工作单位及有关部门不同意报考或调动,报考人员辞职或解聘的,不能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教育局人事股(红塔区东风北路10号);

报名时须提交《玉溪市红塔区2019年区外选调教师报名表》、两张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并缴纳考试费用50元/人。

注:考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闭卷)。

(2)考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参照公务员行政能力测验科目考试的内容,主要题型为常识判断、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大纲及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考试时间预定于2019年5月,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确定拟选调人员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如在确定拟选调人员过程中出现因考试成绩并列导致拟选调人数超出选调数额的,对末位并列人员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或不能提交所需材料的,取消调动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资料:

(1)身份证;

(2)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书;

(5)近三年聘用合同;

(6)现工作单位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及考核(格式附后);

(7)已婚者还须提供如下材料:结婚证、配偶方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配偶工作单位证明或在人社部门登记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8)未婚者还须提供个人未婚承诺书(格式附后)、父或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以上材料资格审查时验原件,交复印件(在职在编及年度考核证明、配偶现工作单位证明、个人未婚承诺书交原件)。

4.体检、选岗和考察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名次及现所执教学科进行选岗,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考察。

5.调动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可随时取消其考试、调动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考试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红塔区教育局出具书面说明。

(四)调动后,本人须服从工作安排,在红塔区教育系统工作不少于五年;并能接受因调动引起的工资待遇、职务职称等变化情况。

(五)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监督。

联系电话:0877-2015823监督电话:0877-2012618、2025308

本通告由红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玉溪市红塔区2019年区外选调教师报名表.doc

2.在职在编及年度考核证明.doc

3.个人未婚承诺书.docx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局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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