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2019年兵役登记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征兵工作条例》《云南省征兵工作条例》《云南省在校学生兵役登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全县适龄公民网上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凡具有镇雄县常住户籍,2019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进行网上兵役登记。2019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不满18周岁的男性青年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兵役登记。今年我县的18周岁的男性兵役登记人数为19575人。
二、登记时间
2019年1月10日至4月30日
三、登记流程
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适龄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根据提示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网上登记结束后,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到户籍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兵役登记站领取《兵役登记证》。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兵役登记站根据初审和现场确认情况,依法确定应征、缓征、免征或不得征集的结论,并按审核程序发放《兵役登记证》。
四、法律责任
实行兵役登记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法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公民有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征集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处以罚款。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军区司令部联合印发《云南省在校学生兵役登记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明确所有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符合条件的所有男性学生必须进行兵役登记。普通高等学校要加大兵役登记查验力度,大学新生报到时必须查验《兵役登记证》或兵役机关出具的兵役登记证明。未进行兵役登记或不能出具证明的,一律不得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五、咨询受理
有关法规政策可咨询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学校兵役登记站,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具体地址:镇雄县建设街116号、咨询电话:0871-2351436,也可登陆“全国征兵网”查询,或关注“云南征兵”微信公众号查阅咨询。
镇雄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