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怒江州兵役登记通告
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现将怒江州2019年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1.凡具有我州常住户籍,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2.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且具有我州常住户籍,也可进行兵役登记。
3.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9至22周岁的男性公民、大专生(含在校生、毕业生)23周岁前、本科生(含在校生、毕业生)24周岁前,具有我州常住户籍仍未登记的均应依法补办兵役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19年1月10日至6月30日。
三、登记地点
男性适龄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登记,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近期2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四、登记流程
1.网上登记。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可前往当地县、乡(镇)武装部,请征兵工作人员协助登记。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3.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肄)业证(学历证明)及2张近期一寸免冠红底正面照片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武装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经初步审查后,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
五、法律责任
实行兵役登记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的法定职责。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公民及时参加兵役登记。在职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视为出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阻挠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逾期没有办理兵役登记或年度审核手续的适龄公民,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武装部申请补登并说明原因,在接受兵役法规教育后方能办理。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兵役机关和基层单位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适龄公民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咨询受理
适龄公民及家长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或关注“云南征兵”微信查询了解相关信息,或致电咨询当地征兵办公室。州征兵办:0886-3655621;泸水市:0886-3636416;福贡县:0886-3411607;贡山县:0886-3511412;兰坪县:0886-3211717。
怒江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