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19年
提前招聘编制内急需人才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发展需要,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聘2名2019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序号 | 学历 | 招聘专业 | 招聘人数 | 其他条件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1人 | 限男性,须具有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及医学学士学位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1人 | 限女性,须具有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及医学学士学位 |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医学献身的精神;
(三)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
(四)具有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学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17:30止;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1079320657@qq.com即完成报名;
3.应聘材料含:毕业生所属学校盖章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各类相关获奖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本人照片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考试时资格复审环节提交),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4.报名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苑路28号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877-2610848 18987729168
(二)考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选,对符合要求人员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招聘人员。
(三)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四)体检、考察
对拟招聘人员于毕业后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住房及配偶工作问题。
五、相关要求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考试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录资格。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如聘用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未尽事宜,由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