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景东县2019年教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普洱市景东县教育系统教师结构和空编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9年全县教育系统计划紧缺人才招聘2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一)景东县第一中学6人(专业:语文、数学、英语、化学、政治)
(二)景东县银生中学7人(专业:语文、数学、体育教育、英语、历史、生物、化学)
(三)景东县职业高级中学2人(专业:体育学类,机械仪器电气及自动化类)
(四)景东县民族中学3人(专业:数学、生物、历史)
(五)景东县幼儿园3人(专业: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学)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不限户籍,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无公安前科。
(二)应聘对象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普通招生计划且未被普洱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应聘景东县一中、景东县银生中学、景东县民族中学、景东县幼儿园的所学专业必须为师范类专业,应聘景东县职业高级中学不限师范类专业。
(三)应聘景东县一中、景东县银生中学、景东县民族中学、景东县幼儿园的考生必须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报考语文岗位的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应聘景东县职业中学的考生不限制教师资格证。2017年、2018年的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的毕业生须持有院(系)的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须验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
(四)“211”和“985”院校的毕业生参加应聘以上岗位不限制师范类专业,不限制教师资格证书,但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相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以上岗位不限制师范类专业,不限制教师资格证书,但本科段或研究生段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三、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2019年3月13日08:30---11:30;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就业处一楼招聘大厅(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大学城云南师范大学学生活动中心101大厅)。
(二)2019年3月14日09:00---17:30;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区西区田径场,云南省2019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景东县教育局展位。
四、招聘程序
(一)各用人单位安排专人现场收取应聘人员的推荐材料、《景东县2019年招聘中学教师应聘报名表》及未就业承诺书各一份(请应聘人员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好)。
(二)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1.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
2.说课教材:应聘景东县一中、景东县银生中学的说课教材为现行新课程高中教材,应聘景东县民族中学的说课教材为现行新课程初中教材,应聘景东县职业高级中学的说课教材为现行中等职业学校教材,应聘景东县幼儿园的说课教材为现行幼儿园教材。应聘考生根据以上要求自行组织相应的说课稿,说课内容必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说课时间:15分钟以内。
(三)面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
五、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在规定时间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由用人单位、景东县教育局及景东县人社局负责审核其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景东网(网址:www.pejd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所有匿名举报均视为无效举报,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一)属于我县生源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参加应聘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聘用。
(二)咨询电话:景东县教育局人事股0879-6221820。
联系人:王老师、谢老师、雷老师。
(三)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待遇。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必须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宜;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八、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东县教育局可随时取消其考核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该公告内容如与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的,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附件:1.普洱市景东县2019年招聘中学教师应聘报名表.doc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