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华宁县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
2019年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医务人员专业水平,促进我县卫健事业的发展,根据《华宁县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2019年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6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前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提前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证的2019年毕业生,其中:选报盘溪中心卫生院毕业生学历放宽至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
(二)提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4、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卫生工作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实际报名时间为准);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三)提前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2019年华宁县卫健局事业单位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
单位名称 | 选聘岗位 | 人数 | 所需专业 | 备注 |
华宁县人民医院 | 口 腔 | 1 | 口腔医学、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优先招聘本岗位对口专业,若本岗位对口专业无人报名时,该岗位可招聘临床医学专业。 |
五 官 | 1 | 眼、耳、鼻、喉专业,临床医学 | ||
控 感 | 1 |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 | ||
麻 醉 | 1 | 麻醉学、临床医学 | ||
华宁县中医医院 | 口 腔 | 1 | 口腔医学、临床医学 | |
华宁县盘溪中心卫生院 | 口腔 | 1 | 口腔医学 | 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生要求有学士学位) |
合 计 | 6 |
二、提前招聘办法
本次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在招聘会现场、玉溪人才网发布公告。采取高校现场报名,集中面试,择优录聘方式进行。
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考生按现场实际公布岗位报名。报名及面试同步进行,每生限报一个岗位。
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
时间: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8:30~11:30;
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现场报名(不受理网络报名)和面试;
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
3、学习成绩表(学校盖章)
4、专业证明材料(学校盖章)
5、一张小一寸近期照片
6、报名表(现场填写)
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和一切后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华宁县卫生健康局杨老师 13150513695
华宁县人民医院(华宁县中医医院)马老师15108779596
华宁县盘溪中心卫生院张老师13987785658
(二)资格复审
由本次招聘考核小组依据学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认真进行资格审核,向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生发放《面试通知书》,按要求进入后续综合面试环节。
(三)综合面试
组织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从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考察考生综合能力。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40分,专业知识应用60分。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拟录资格。
(四) 确定拟聘用人员
1、根据应聘者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综合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同一岗位成绩并列时,按专业知识应用成绩高低排序。若仍并列的,按综合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三位排序。
3、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华宁县卫健事业单位提前招聘紧缺人员协议书》,交一定数额保证金。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新修订《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现实情况。若有参与非法组织、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及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确定为考察不合格。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空缺岗位人员是否递补由华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玉溪市人才网(www.yx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就业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退还保证金。所缺岗位人员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审验,拟聘用单位依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未能提供相应证书的、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双方所签订《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自行解除。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及工资福利。
三、纪律要求
1、应聘人员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招考机关可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在面试期间及其办理相关手续时,不能联系或在用人单位发出各项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现场者均按放弃处理。
3、新招录人员在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未满规定时限,不允许调动,如果辞职,则按照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和相关协议约定事项办理。
4、本次招聘工作在华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纪委监察、保密、组织和人社等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全程监督、并指导招考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其他
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单位简介
2、报名表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宁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