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思茅区卫计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加强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改善医疗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思茅区卫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3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按需招聘、宁缺毋滥原则。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
详见附件《思茅区人民医院2019年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年限可放宽至2014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2019年3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的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报名事项
紧缺人才招聘公告将在思茅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思茅网、区卫计局公开栏、思茅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等网站进行公告。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应聘者统一集中: 2019年3月15日在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现场报名。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879-2836065 手机:18987923070
(二)报名须知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2.考生报名时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相关资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婚考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3.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近期小1寸免冠照片1张。
4.考生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相对应的岗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5.考生对报名时所填写的相关信息和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并通过填写承诺书的方式进行承诺。凡因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导致的所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资质审核解释权: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负责解释。
五、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紧缺人才招聘采取面试为主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程序:
1.工作人员将收取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提交给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考核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
3.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3月15日(具体其它事宜届时现场及电话通知)
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4.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面试结果,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候选人,并签订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六、审核和体检
(一)列入审核对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等材料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因考生审核不合格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进行审核,并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区人民医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审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公开栏、区卫计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二)就业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在职在编职工待遇。
(四)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九、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核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主管局及人社部门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本实施方案由思茅区卫计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思茅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3月5日
附件:
思茅区人民医院2019年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岗位 | 岗位 属性 |
拟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学历 层次 |
学历性质要求 | 年龄 | 性别 | 民族 | 户籍 | |||||||
思茅区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医生 | 专业技术人员 | 3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3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持执业医师证者优先,硕士研究生及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35岁,毕业年限可放宽至201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