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教育系统2019年提前招聘紧缺专业
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公告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华宁县教育系统2019年提前招聘紧缺专业普通高中教师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教育系统2019年提前招聘紧缺专业职业高级中学教师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9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三)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及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或专业方向 | 证书 要求 | 备注 |
华宁县职业高级中 汽车应用与维修教师 | 1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摩托车维修,汽车拖拉机运用与维修,汽车维修,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汽车维修与检测,汽车维修与营销,汽车修理,汽车修理与驾驶,汽车营销与维修,汽车应用与维修,汽车整形技术 | 汽车维修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人社部颁发),学位证 | 1.招聘入校后,服务期限不低于8年;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聘用后3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03月25日至27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在规定时限进行报名。
选择网络报名的应聘者将所需材料压缩包(压缩包名称和电子邮件标题均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发至指定邮箱(552396147@qq.com),选择现场报名的应聘者携带所需材料到华宁县职业高级中学(联系人:许老师13987735879)。
2. 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应聘者在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网报应聘者在2019年03月28日下午14:30—15:00须携带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到华宁县职业高级中学审验。凡应聘者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或提供材料不符岗位条件要求,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华宁县教育系统2019年提前引进高中教师报名表》
(2)就读学校证明(注明专业,加盖学校公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获得各类奖学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5)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所学课程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
(7)《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8)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二)考试
本次提前招聘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择优录用。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免笔试,直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若应聘者少于6人时免笔试,直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1.笔试
(1)笔试内容:采取百分制评分,不指定内容、教材,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
(2)时间:2019年03月29日上午8:30—10:00。
(3)地点:华宁县职业高级中学
(4)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后续人选。
2.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动手操作能力。
(2)测试时间:2019年03月29日下午13:30—17:30。
(3)测试地点:华宁县职业高级中学
(4)依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说课)人选。比例不足时,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分为最低分数控制线,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再进入面试(说课)环节。
(5)成绩计算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算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考官的平均分为该应聘者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面试(说课)
(1)面试内容: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
(2)面试时间:2019年03月29日下午17:50开始
(3)面试地点:华宁县职业高级中学
(4)面试方式:进入面试的应聘者现场抽取面试顺序,统一使用1号应聘者抽取的课题,面试(说课)时间为30分钟,即:准备20分钟,说课10分钟。
(5)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计算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考官的平均分为该应聘者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确定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的确定按应聘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应聘者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依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说课的方式,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新修订《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在5个工作日内由拟聘用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现实情况。若有参与非法组织、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及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确定为考察不合格。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出现违约或放弃的,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向招聘单位缴纳3000元保证金,若拟聘用人员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的,招聘单位不予退还保证金,同时,还应当缴纳补充协议中规定的违约金后,方可办理解约手续。所缺岗位人员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相应汽车维修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审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未能提供相应证书的,人社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录聘用资格,双方所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自行解除。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及工资福利。
三、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在华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纪委、县保密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成工作组组织实施。
四、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华宁县教育局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