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卫健系统2019年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能进能出和激励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优化队伍结构,促进卫健系统人才合理流动,提升乡镇卫生院发展内涵,依据《武定县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岗位流动招聘实施办法(试行)》(武政办发〔2012〕5号)、《武定县机关事业单位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武组通〔2017〕38号)文件规定,结合全县卫健工作运行实际,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今年我系统将在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名。结合我县卫健事业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艳(县卫健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戴春华(县卫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朱洪秀(县卫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王天荣(县人民医院院长)
陈松清(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
贺自军(县妇计中心主任)
乔海珍(狮山镇卫生院院长)
付 军(县卫健局党委委员、党办主任)
王云波(县卫健局人事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人事股,工作人员如下:
主 任:王云波 县卫健局人事股股长
成 员:王丽芬 县人民医院党总支副书记
李淑华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姜会芝 县妇计中心党支部书记
杜姗姗 狮山镇卫生院副院长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整体稳定、适度调整原则。
(二)坚持专业紧缺、工作需要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规范管理原则。
(五)坚持有利于促进卫健事业均衡发展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城区医疗卫健单位缺编数及实际工作的需要,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2019年卫健系统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名,具体选调单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本县各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自收自支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属于本县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与调入岗位法律法规规定所需要的执业资格或岗位设置规定的条件。
(4)正式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即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其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因当年参加工作不满一年,年度考核按规定定为“不确定等次”的,视为合格),可自由选择报名参加各选调单位相应岗位的公开选调。
(5)正式工作年限满3年以上(即201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其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因当年参加工作不满一年,年度考核按规定定为“不确定等次”的,视为合格),可报名参加狮山镇卫生院选调岗位的公开选调。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申请调配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县直医疗卫健单位之间不得相互报考。
2.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公开选调
(一)违法违纪受到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二)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三)因信访举报正在被调查未了结的。
六、选调工作程序
公开选调按照申报选调计划、发布选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考试、确定人选、公示、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报名前发布选调人员“公告”,公布选调的范围、对象、岗位、人数、专业要求及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方式等。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至3月19日(上午8:00—12: 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武定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413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持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凡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学历证书、进修证、身份证、学分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允许报名的证明和工作情况鉴定到县卫健局报名,并准确填写《武定县卫健系统医务人员公开选调报名表》,同时提交近期白底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3张。每个岗位选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不得小于1:3,如有选调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再行决定。
各乡镇卫生院根据申请参加选调人员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履职等情况,集体研究推荐参加公开选调人员,推荐人数控制在本单位职工总数的25%以内。各单位应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推荐办法,严把推荐关,不得因公开选调导致卫生院医务人员不足而影响正常工作。
资格审查由各选调单位及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特殊情况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七、考试
(一)考试办法
根据《武定县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岗位流动招聘实施办法》规定,选调人员的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即考试分数占50分,考核分值占50分。
1.此次公开选调采取先由卫健局及选调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选调人员的政治素质与医德医风、工作实绩、工龄、任职资格、综合考察等方面打出考核分数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折算为5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卫生健康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等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成绩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试题及阅卷: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笔试试题及阅卷交由第三方负责。
(二)考试时间
经资格审查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于2019年4月16日至4月17日到县卫健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4月18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八、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选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武定县卫生健康局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选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
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相应等级的选调人员,因选调单位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及等级,经本人同意,可高职低聘;在办理调动手续前,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的,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一)整个公开选调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武定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
(二)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职工充分了解、积极支持,为公开选调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不得无故阻止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开选调。
(三)为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考核、考察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在发出笔试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工作程序,不得随意违反规定突破原则;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弄虚作假。各乡(镇)卫生院对申请流动人员的个人鉴定、绩效考核必须实事求是,坚持“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并经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六)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设置监督举报电话:
武定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室电话:8715306
县纪委、监委派驻武定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电话:871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