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军分区招聘民兵教练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蒙自军分区面向社会招聘民兵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民兵教练员10人,主要负责民兵基地化轮训的训练教学、日常管理、服务保障,训练基地日常维护,以及学生军训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二)退役军人;
(三)35周岁以下男性,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五)能胜任民兵训练教学、学生军训等工作;
(六)具有部队班长(以上)任职经历、从事机关业务工作且有一定公文处理能力人员和党员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至3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
报名地点:蒙自军分区警备值班室(蒙自市毓秀路10号)。
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党组织所在地或单位开具的组织关系证明、立功受奖证书等材料。
联系方式:王卫涛,15912803941。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组训能力和基础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组训法(满分100分):采取“四会”教学方式,由应聘人员从单个军人队列动作、战术基础动作、轻武器操作、400米障碍、手榴弹投掷或在部队从事专业6类科目中自行选择1个内容进行示范教学,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基础体能(满分100分):包括3000米跑、俯卧撑和仰卧起坐3项内容,按照新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体能训练标准》进行评判;单科目分数各为100分,分别按照60%、20%、20%的比例折算相加后的分数为体能考核最后得分。
应聘者最终成绩按组训能力80%、基础体能20%折算。符合下列条件的,在最终成绩基础上可累计加分:服役期间荣立过“二等功”的,每次加5分,“三等功”的,每次加2分;被团以上单位评为“优秀班长”或“优秀四会教练员”的,每次加1分。
考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4月9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按照总成绩排序,取前十名(总成绩相同的,有骨干任职经历或组训能力成绩高的优先)参加体检与政治考核。体检在县级或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内容和标准参照公民应征入伍要求执行,由军分区统一组织。政治考核主要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网上协查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真实情况进行复审。因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1个月;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定期考核。)
四、待遇
(一)薪酬
每月工资3500元,绩效工资500元(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考勤发放),担任班长、副班长岗位津贴分别为280元、200元。
(二)住宿及服装
在民兵训练基地集中居住,统一保障伙食,每年发放服装及标志服饰。
(三)休假
根据工作任务、训练计划、战备执勤等情况,每月适当安排队员进行轮休,时间为3至5天。
五、注意事项
(一)聘用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二)应聘人员务必到蒙自军分区报名登记,请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蒙自军分区民兵教练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蒙自军分区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