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公开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适应我校不断发展的教育教学工作,在不同的岗位需要不同层次的工作人员来扩充我校教职工队伍,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促进学校协调健康发展,我校决定招聘8名各学历层次的应、往届毕业生为工作人员。根据《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编制外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和《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非编制人员招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各学历层次的应、往届毕业生8名。(详细计划及岗位见《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岗位规定的工作;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5年以内的;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网络报名,报名时将《楚雄医专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电子版和自荐材料电子版各一份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为: 2019年4月1日8:00-2019年4月21日24:00时。
报名邮箱:cxyzzzrsc@126.com
(三)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相关条件。报名人员的自荐材料中应包含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的扫描件或照片,2019年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或照片。因报名人员提供材料不齐全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四)考试。根据报名情况,每一个岗位报名人数(招聘本科学历的岗位不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人数,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不含博士研究生报名人数)在10人及以下,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在10人以上,先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本科学历的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直接进入面试;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纸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主要考查其思想情况,心理状态,教育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组织管理能力等。
3、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有本行业职业(执业)资格证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女性考生的顺序优先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确定拟聘人员。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试情况,经集体讨论决定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考察拟聘人员。由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用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对拟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审查。有《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中规定视为考核不合格的十种情形之一或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原件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合格的,由组织人事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福利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及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修改后的《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编制外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新聘用人员从正式到校上班的当月起,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享受与在职编内人员同等岗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
六、相关问题解释说明
1、学历类型认定。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全日制国民教育毕业生、国民教育毕业生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询到学生信息档案。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指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学生所报考的普通高校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通过学信网查询到相应学历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最典型的特征是持有毕业生报到证或登记证。全日制国民教育包括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及成人高校脱产教育毕业生,成人高校脱产教育毕业生指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学员报考的成人高考或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进入高校全日制脱产学习,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毕业生通过学信网查询到相应学历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脱产;国民教育学历只需在学信网查询到相应信息或经省级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证书均视为国民教育。不限的包括以上几类毕业生及其他。
2、毕业年份认定。如岗位无特别规定,2017年4月1日以后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的毕业生可视为应届毕业生。不是以最高学历相应专业报考的,毕业年限可按最高学历毕业年限认定。
3、年龄认定。30岁以下指1989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35岁以下指1984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咨询电话:0878-3875650,何老师(18987832400)、
郭老师(18987832515)、马老师(18187781783)
附件:1、《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楚雄医专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3月29日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 |||||||||||||
部门 | 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民族 | 生源地或户籍 | 年龄 | 学历 | 学历类型 | 毕业年份 | 专业 | 政治面貌 | 其他招聘条件 | 备注 |
检验系 | 实验教师 | 1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应届 | 医学检验、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 | |
护理学院 | 实验教师 | 1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应届 | 护理学类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 | |
基础医学系 | 实验教师 | 1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毕业生 | 应届 |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技术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 | |
学生工作处 | 心理健康辅导教师 | 1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国民教育毕业生 | 不限 | 心理学类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 | |
医学系 | 辅导员 | 2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应届 | 医学类相关专业 | 中共正式党员 |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 | |
药学系 | 辅导员 | 1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应届 | 政治学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临床医学类 | 中共正式党员 | ||
检验系 | 辅导员 | 1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应届 | 政治学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医学检验、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 | 中共正式党员 | ||
合计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