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
2019年全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合格标准分数线的通知
各州、市卫生健康委,委所属和联系单位:
根据云人社发〔2016〕107号、10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全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合格标准分数线通知如下:
一、省级医疗卫生机构:60分;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58分;县(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55分;乡镇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0分。
二、根据我省进一步加大对“三区三州”职称政策倾斜力度有关精神以及针对昭通市贫困人口基数大、分布广、程度深的实际,2019年迪庆州、怒江州和昭通市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55分;县(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50分;乡镇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5分。
三、考试成绩合格者,成绩自2019年起三年内有效。请各地、各单位及时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分数线,参加考试人员可登陆“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查询成绩,并打印成绩单。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