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民政局关于代社会组织发布招聘县乡民政经办
人员和村(社区)民政协理员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乡民政经办人员和村(社区)民政协理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县乡民政经办人员30名。其中:县民政局7名,盐井镇、普洱镇、庙坝镇各3名,豆沙镇、中和镇、柿子镇、滩头乡、落雁乡、牛寨乡、兴隆乡各2名。
2.村(社区)民政协理员97名,全县每个村(社区)1名。
二、招聘方式
1.以公开招聘的方式,由民政局代社会组织发布发布招聘公告,县民政局经办人员在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报名登记;乡镇民政经办人员和村(社区)民政协理员,在各乡镇民政所报名登记。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社会组织对人选资格进行审核把关,并征求纪委、公安、司法等部门意见。
2.根据报名人数,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1.县乡民政经办人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村(社区)民政协理员,具备初中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3.热心民政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熟练掌握电脑基本操作;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5.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专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退役军人、本地户籍人员、有民政工作经历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与其他单位有劳务关系的(含在职的村社区干部);
④其他不适合社工站工作的人员。
四、岗位职责
协助完成社会救助对象排查、家计调查、信息核对、系统数据录入、政策宣传等工作,协助做好“三留守”关爱保护、社会福利、殡葬改革等民政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4日-6月19日。
2.报名地点:县民政局、各乡镇民政所。
3.应聘人员填写相应的《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无违法证明及相关技能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二)笔试、面试
1.时间:6月21日-2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报名人数,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及十九大精神、扫黑除恶知识为主,满分100分。
3.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满分100分。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拟聘人选。
(三)体检
拟聘人员到盐津县人民医院做常规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四)公示
由民政局在网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0天,试用期满合格的与社会救助服务承接主体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并在承接主体的引导下,积极加入已有注册社工组织。
六、待遇
(一)县乡民政经办人员月补助3500元(含承接主体管理服务费和五险费用)。
(二)村(社区)民政协理员月补助1720元(含承接主体管理服务费和五险费用)。
(三)食宿自理。
联系电话:
县民政局:0870-6632973 王 婷:13578002491
盐井民政所:0870-3033389 陶 鸿:13649676420
普洱民政所:0870-3031201 段作欣:13368709309
豆沙民政所:0870-3033560 陈世刚:13408833118
中和民政所:0870-3031252 邓 凯:18087085920
柿子民政所:0870-6932008 晏兴均:15925060020
庙坝民政所:0870-3031503 杨 方: 15284517827
滩头民政所:0870-3031221 邵泽坤:15125308284
落雁民政所:0870—3031589 李倖兴:13608700304
牛寨民政所:0870-3031526 罗 燕:15087797295
兴隆民政所:0870-6952013 李友才:18487605577
附件1:岗位信息表
附件2:盐津县民政经办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盐津县村(社区)民政协理员报名登记表
盐津县民政局
2019年6月14日
附件1:
盐津县民政经办人员和村(社区)民政协理员岗位信息表
序号 | 县/乡镇 | 报名地点 | 机构 | 岗位 | 招聘人数 |
1 | 民政局 | 盐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 盐津县社会工作服务站 | 民政工作经办人员 | 7 |
2 | 盐井镇 | 盐井镇民政所 | 盐津县盐井镇 社会工作服务站 | 民政工作经办人员 | 3 |
村(社区)民政协理员 | 17 | ||||
3 | 普洱镇 | 普洱镇民政所 | 盐津县普洱镇 社会工作服务站 | 民政工作经办人员 | 3 |
村(社区)民政协理员 | 15 | ||||
4 | 豆沙镇 | 豆沙镇民政所 | 盐津县豆沙镇 社会工作服务站 | 民政工作经办人员 | 2 |
村(社区)民政协理员 | 7 | ||||
5 | 中和镇 | 中和镇民政所 | 盐津县中和镇 社会工作服务站 | 民政工作经办人员 | 2 |
村(社区)民政协理员 | 9 | ||||
6 | 柿子镇 | 柿子镇民政所 | 盐津县柿子镇 社会工作服务站 | 民政工作经办人员 | 2 |
村(社区)民政协理员 | 9 | ||||
7 | 庙坝镇 | 庙坝镇民政所 | 盐津县庙坝镇 社会工作服务站 | 民政工作经办人员 | 3 |
村(社区)民政协理员 | 12 | ||||
8 | 滩头乡 | 滩头乡民政所 | 盐津县滩头乡 社会工作服务站 | 民政工作经办人员 | 2 |
村(社区)民政协理员 | 7 | ||||
9 | 落雁乡 | 落雁乡民政所 | 盐津县落雁乡 社会工作服务站 | 民政工作经办人员 | 2 |
村(社区)民政协理员 | 6 | ||||
10 | 牛寨乡 | 牛寨乡民政所 | 盐津县牛寨乡 社会工作服务站 | 民政工作经办人员 | 2 |
村(社区)民政协理员 | 8 | ||||
11 | 兴隆乡 | 兴隆乡民政所 | 盐津县兴隆乡 社会工作服务站 | 民政工作经办人员 | 2 |
村(社区)民政协理员 | 7 | ||||
合计 | 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