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案
根据《德宏州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中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的要求,结合梁河县实际,特制定梁河县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梁河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组,负责对测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三)坚持回避原则。考生与考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亲属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考官必须主动回避,确保测试工作的公平;
(四)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说课、问答的方式,考察参加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的学科知识、基本素养、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确保普岗教师招聘质量。
三、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2019年7月13日上午8:00开始,直至测试工作完成。
测试地点:梁河县民族寄宿制学校阶梯教室。
四、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教材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英语学科使用八年级下册(仁爱版);地理学科使用八年级下册(星球地图版)教材内容进行说课。
考生备课所需教材、教具、教学用书自备。
五、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的方式和要求
专业教学技能测试采取分学科说课、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说课在15分钟内完成,现场问答在5分钟内完成。
备课时间统一为30分钟。
六、评分标准
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80分,现场问答20分。说课评分标准为:说教材5分、说教学目标5分、说教法(学法)运用25分、说教学支持条件(多媒体运用)5分、说教学过程25分、教师综合素质10分、板书设计5分;现场回答20分。
七、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程序
(一)确定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
每个岗位分别按招聘岗位开考岗位数与专业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人数不足3人时,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最后一名笔试分数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 2019年7 月8日至9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14:30到17:30。
复审地点: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振兴路110号)。
进入复审考生自行放弃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资格者,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1天前,向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或梁河县教育体育局政工人事股提交“自愿放弃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申请”(梁河县教育体育局政工人事股:邵老师,0692-6164415)。资格复审时若有资格不符合的考生,取消该考生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资格复审时若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按该岗位笔试公布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复审时间为资格复审时间: 7月10日至11日,截止7月11日下午17:30。
复审时考生必须本人参加,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符合加分证明、生源地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2019年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件正在办理的,可由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也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三)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1.复审合格后进入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的考生,2019年7月13日 8:00时到梁河县民族寄宿制学校阶梯教室报到,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报考岗位学科进行分组,分组后考生抽取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序号。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须知》。
2.工作人员根据抽签顺序,安排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依次抽课题、备课、进入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场。
3.主考官宣布测试的方法。测试结束后,考官按评分标准赋分。
4.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结束后,考生到候考区等待成绩通知单。
(四)成绩计算
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官每组由7人组成,当场评分。成绩按百分制赋分,赋分为整数,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办法,取平均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为该考生测试成绩。
(五)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结果公布
全部考生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结束后,测试结果当即公布于考点办公室公告栏。
八、有关要求
(一)考生参加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到场。未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二)参加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随时等待工作人员通知参加测试。
(三)工作人员根据抽签顺序,依次引领考生进行抽取说课课题、备课、教学技能测试。
(四)参加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不得向评委透露自己真实的姓名,只可报告自己的抽签号及说课题目,否则视为作弊。
(五)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说课、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考生测试时可带在规定时间内自己撰写的说课稿、课本,其他材料一律不得带入。
(六)带入测试室的说课稿纸张必需是教育体育局统一提供的纸张,用其他纸张写的说课稿不得带入测试室。
(七)参加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生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备课室及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室,否则视为作弊,取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资格。
(八)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结束,领取成绩通知单后,考生应迅速离开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场区,不得在周围滞留。
九、本方案由梁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92-6161420(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6164415(梁河县教育体育局)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