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委党校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
为做好红河州委党校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红河州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红河州委党校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人员
报考党的建设教研室岗位(代码003),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按照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考生免笔试的规定直接进行专业素质面试。
(一)面试方式:课堂讲课和专业提问
(二)面试专业提问内容:《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2019年红河州党代会及两会精神。
(三)讲课内容及办法:讲课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素质,应聘者自选一个本专业学科专题,制作多媒体课件,讲授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讲课结束后由主考官进行专业提问,考生现场作答,时间15分钟内;考生讲课允许带讲课教案、讲课题纲,必须使用普通话进行讲课。
(四)考生面试采取抽签编号管理,整个面试过程考生不得提及个人和家庭成员姓名,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三、时间和地点
1、抽签时间:2019年7月25日上午7:30—8:00,在州委党校知行楼420教室。
2、面试时间:2019年7月25日,8:00—17:30。
3、面试地点:州委党校知行楼404教室
四、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讲课70%,专业提问30%。分别按讲课、专业提问中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相加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考生纪律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序号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侯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三)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六、其他
(一)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实行回避。
(二)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州人大、州政协、红河州纪委纪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查组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73—3649500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