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统计局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西组通〔2013〕177号)规定,经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批准,西双版纳州统计局面向全州公开遴选2名公务员(1名行政编制、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原则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遴选的岗位和人数
1.州统计局机关统计业务岗位1名(行政编),主要从事统计业务工作。
2.州统计局普查中心岗位1名(参公管理编),主要从事普查、统计信息化建设及统计名录库维护工作。
三、遴选的范围
全州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四、遴选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19年6月30日);新录用在乡镇(农场、街道)工作的公务员须具有3年以上最低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到2019年6月30日);
3.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人员;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职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操作,经济类、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的优先考虑录用;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的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州统计局窗口网站、西双版纳州先锋网http://zswldj.1237125.cn/html/xsbn/index.html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及《2019年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经所在工作单位初审同意盖章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计算机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办公室报名。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3。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景洪市民航路安全巷2号(西双版纳州统计局三楼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州统计局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到州统计局办公室领取)。
(四)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前,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进入面试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依序递补符合资格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的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应试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占20%,加权计算。
(五)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替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对象,在西双版纳州统计局信息公开网站和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三)参加遴选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为此次遴选提供虚假信息,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报考者的遴选资格。
(四)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通过西双版纳州统计局信息公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遴选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州统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91—2580616(联系人:让吕、朱菡)
监督电话:0691—2295504(州纪委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组)0691—2123744(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附件:1: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x
2:2019年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x
西双版纳州统计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