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泸西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为做好我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及录用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泸西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公示拟进入体检考生,共25名。
二、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2014年8月3日。请各位考生在当天上午7:20前到泸西县人民政府五楼(原人事局会议室)集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
(二)体检费:300元/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于8月3日下午14:00到泸西县人力资源开发科(原劳动局二楼)填写录用审批表和领取《泸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核)》表,需要提交的证件: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4、报考初、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白底)。
三、档案转递
体检合格的考生,在2014年8月20日前将本人档案及《政审(考核)表》转(交)到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需要开具调档案函的考生,请落实档案存放单位后,及时到人力资源开发科办理调档函。
四、其它要求
(一)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无异议者报州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二)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其审批录用资格。
(三)考生应按照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体检时遵照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依次进行体检。
(四)逾期未转交档案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证件(证明)的考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联系电话:0873—6623539。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