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人民医院位于蒙自市天马路89号,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和急救于一身的综合二级甲等医院,承担着全市和周边地区约60万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康复和急救工作。医院占地面积60亩,总建筑面积72795.84平方米,实际开放病床670张,现有46个科室,其中职能科室18个,临床科室21个,医技科室8个,现有职工总人数654人。根据医院发展需要,为促进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梯队,拟招聘以下合同制医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临床) | 学历 | 职称 | 人数 |
内科 | 大专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6 |
外科 | 大专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6 |
妇科 | 大专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1 |
产科 | 大专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1 |
儿科 | 大专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2 |
放射科 | 大专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2 |
超声科 | 大专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1 |
五官科 | 大专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2 |
合计 | 21 |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4、曾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6、在编人员或在其他单位已办理过编外聘用手续人员;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岗位要求
专业为临床医学,性别不限,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胜任岗位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如实填写《蒙自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考编外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1张。报名者对本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聘用资格。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核合格的将通知参加考试,不合格者将不再通知。
2.报名时间。长期有效(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蒙自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医院门诊楼八楼806室)。
五、招考内容
考试内容分为专业素质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专业素质主要通过跟班作业的方式进行,考核应聘岗位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以及运用到临床实践的综合能力。
六、体检
招考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体检费自理。
七、录取及聘用管理
1.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专业和招聘职位确定拟录聘人选,并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
2.聘用期内,工资福利及保险缴纳等按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同工同酬,绩效工资按医院及科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3.凡经举报并查实属弄虚作假、违反有关政策者,取消录聘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质量关。
本公告由蒙自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3717567
联系人:左老师 联系电话:18087305600
蒙自市人民医院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