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街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
招聘编制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相关事宜的公告
为补充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员,填补工作岗位空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2日后出生);
2.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秀退役士兵、户口在八街集镇周边或党员的优先考虑招聘;
3.招聘人员要求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备一定法律常识,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熟悉办公软件,熟练公文写作,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能吃苦耐劳,愿意长期在基层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收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招聘的情形。
招聘岗位及人数
党政综合办公室岗位1人,性别不限,要求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公文写作,大专(全日制)以上学历。
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8日至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和个人简历交到八街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潘泽明(联系电话:13529223216)处进行审核。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竞聘和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必须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公文写作,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参照体检结果核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报考人竞聘和聘用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核后适时组织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公示
面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应有影响聘用并查实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
工资待遇和食宿
(一)月基本工资+五险=约3000元,试用期工资为1670元(以街道文件为准);
(二)聘用工作期间,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伙食费;
(三)聘用期间的住宿暂无条件提供,需自行解决。
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八街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进行咨询(潘泽明:13529223216)。
八街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